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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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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Cosmetics Act, B.E. 2558 (2015) 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เครื่องสำอาง พ.ศ. 2558
    亚太 现行有效 基础法
    泰国 东盟(ASEAN) 发布:2015-09-09 B.E. 2558
    产品通知 许可 标签 广告 执法
    规定泰国化妆品定义、受控或禁止成分、生产和进口经营、上市前通知、标签、广告、检查、扣押、召回和刑事或行政责任,并由泰国 FDA 化妆品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制度与东盟化妆品指令衔接,普通产品以通知和企业自负安全责任为主,但生产或进口场所及特定活动仍需满足许可和技术要求。官方页面同时提供泰文原文和英文下载…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t of 2009 Republic Act No. 9711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t of 2009
    亚太 现行有效 修正法
    菲律宾 东盟(ASEAN) 发布:2009-08-18 Republic Act No. 9711
    机构许可 产品授权 检查 扣押 处罚
    强化并重组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原BFAD更名为FDA,扩展对包括化妆品在内的健康产品、经营场所和供应链主体的许可、检查、取样、扣押、命令和处罚权限。法律更新化妆品定义以及制造商、经销商、进口商和产品授权等关键概念,为FDA要求经营许可证和产品通知提供上位法基础。对于化妆品企业,该法需与东盟化妆…
  • Health Products Act 2007 Health Products Act 2007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基础法
    新加坡 新加坡 发布:2007-08-01 实施:2007-11-01 Act 15 of 2007
    制造进口 供应 广告 不良反应 执法
    建立新加坡健康产品的统一上位监管框架,授权按产品类别管理制造、进口、批发、供应、产品呈现和广告,并规定经营者记录、缺陷和不良影响报告、召回、检查、扣押与处罚等制度。化妆品被列入法案附表后,具体义务主要由《Health Products (Cosmetic Products—ASEAN Cosmeti…
  • Foodstuffs, Cosmetics and Disinfectants Act 54 of 1972 Foodstuffs, Cosmetics and Disinfectants Act 54 of 1972
    非洲 现行有效(经修订) 基础法
    南非 南非 发布:1972-06-02 实施:1973-01-01 Act 54 of 1972
    安全 制造 进口 销售 执法
    南非食品、化妆品和消毒剂监管的上位法律,旨在控制相关产品的销售、制造和进口,并授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产品标准、标签和其他实施要求。法律禁止销售有害、受污染、掺假或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并赋予检查、取样、扣押和违法追责等权力。南非化妆品具体合规还涉及根据本法发布的规章、成分或产品限制、消费者保护和广告规则…
  •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Republic Act No. 3720 -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亚太 现行有效(经RA 9711等修订) 基础法
    菲律宾 东盟(ASEAN) 发布:1963-06-22 实施:1963-06-22 Republic Act No. 3720
    掺假 误标 安全 标签 执法
    菲律宾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的基础法律,规定政府建立标准和质量措施,并禁止制造、销售或转让掺假、误标的化妆品。法律给出化妆品掺假与误标的判断原则,授权主管机关检查、取样、分析、扣押和处罚。2009年RA 9711进一步强化FDA组织、许可和对健康产品的执法权;化妆品具体上市前通知、PIF、成分附件和…
  • 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北美 现行有效(经多次修订) 基础法
    美国 美国联邦 发布:1938-06-25 21 U.S.C. Chapter 9
    掺假 误标 色素 执法 产品安全
    构成美国联邦化妆品监管的基础法律,界定化妆品并禁止掺假或误标产品进入州际商业。法律要求产品及成分在预期使用条件下安全,规定标签不得虚假或误导,对色素添加剂实行特定审批制度,并授权 FDA 对违法产品采取检查、扣押、禁令和进口拒绝等措施。传统框架并非普遍的上市前产品审批制度,但企业对产品安全和标签合规…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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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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