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ance of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Issuance of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菲律宾 亚太 菲律宾 现行官方程序 👁 阅读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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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制造商、贸易商或经销商申请化妆品产品通知所需账户、费用和资料。常规通过电子门户提交;遇用途或成分需要澄清时,FDA可要求作用机制、原料或产品原产证明、标签稿、使用说明、SDS和检验报告。提交资料不保证签发CPN,获通知后企业仍需保持配方、标签和PIF符合ACD,申报信息实质变化可能使原通知失效。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菲律宾
Jurisdiction (EN) Philippines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亚太
监管市场 菲律宾
一级分类 申报指南
二级分类 FDA办事清单
主题范围 产品通知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25-09-01
实施日期 2025-09-01
法规状态 现行官方程序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官方办事指南2025年9月版。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hilippines

发布部门 (中文)

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

主管机构 (EN)

Center for Cosmetics and Household/Urban Hazardous Substances Regulation and Research

主管机构 (中文)

化妆品及家庭城市有害物质监管研究中心

官方来源
官方来源类型 菲律宾FDA官方附件
官方来源域名 fda.gov.ph
官方原文页面 查看
官方附件链接 下载
法规关系

Citizen's Charter procedure and check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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