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metic Ingredient Names
Cosmetic Ingredient Names
内容摘要
关键词
摘要
解释美国标签须使用法规采用或普通通用名称,国际INCI并非在所有情况下可直接替代。Aqua、Parfum等外语名称通常只能在Water、Fragrance等美国名称后括注;植物成分和色素CI号也有专门表达规则。中国企业不能直接复制欧盟或中国成分表,应建立美国名称映射并核对21 CFR 701.3、色素法规和FDA答复,否则可能因误标在进口环节被认定不合规。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美国
Jurisdiction (EN)
United States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北美
监管市场
美国联邦
一级分类
标签指南
二级分类
FDA监管指南
主题范围
成分命名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25-01-01
实施日期
—
法规状态
现行官方指南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动态网页无单一发布日期。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发布部门 (中文)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主管机构 (EN)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主管机构 (中文)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官方来源
法规关系
Interprets 21 CFR 701.3 naming 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