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of Cosmetics Labeling Requirements
Summary of Cosmetics Labeling Requirements
内容摘要
摘要
汇总美国零售化妆品名称和性质、净含量、责任企业、成分表、语言、显著性及警示要求。成分一般按含量递减排列,1%以下及色素适用特殊排序;兼具药品属性的产品须先列活性成分。所需内容通常使用英语并清晰可读,气雾剂、女性除臭喷雾、儿童泡泡浴等还受21 CFR 740特定警示约束。该指南用于印版审核,最终法律依据仍为法规正文。
基本信息
辖区(中文)
美国
Jurisdiction (EN)
United States
辖区类型
国家
宏观区域
北美
监管市场
美国联邦
一级分类
标签指南
二级分类
FDA监管指南
主题范围
一般标签
英文名称性质
官方英文名
原文语言
英语
日期与状态
发布日期
2025-12-01
实施日期
—
法规状态
现行官方指南
最近核验日期
2026-08-13
日期口径及实施说明
动态网页以核验时现行版本记录。
发布与监管机构
发布部门 (EN)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发布部门 (中文)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主管机构 (EN)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主管机构 (中文)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官方来源
法规关系
Summarises FD&C Act, FPLA and 21 CFR Parts 701 and 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