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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Notification of Cosmetics: Guide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s Notification of Cosmetics: Guide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s
    北美 现行官方指南 申报指南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 发布:2026-04-02 实施:2026-04-02
    CNF 加拿大地址 完整配方 标签附件 变更
    说明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的申报资料和填报方法。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在加拿大首次销售后10日内通知,并在配方、产品名或联系信息变化后10日内更新。资料包括品牌名称、产品类型、用途、使用部位、完整INCI成分及浓度、制造商进口商和标签联系人;含限用成分或可避免危害时应附标签。…
  • Methodological Recommendations on Application of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Cosmetic Products Order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Ukraine No. 1247 of 17 July 2024
    欧洲 现行官方建议 实施指南
    乌克兰 乌克兰 发布:2024-07-17 实施:2024-07-17 MOH Order No. 1247/2024
    责任人 PIF 安全评估 标签 过渡期
    为企业和监管人员解释2021年第65号化妆品技术法规的实际应用,覆盖责任主体、产品安全、PIF与安全报告、GMP、通知、标签和成分限制等关键义务,并协助处理新制度实施阶段的理解一致性。它不替代技术法规正文,但对中国出口企业准备申报资料和建立合规清单具有直接操作价值;如建议与后续正式修订不一致,应以强…
  • Guideline for Product Information File (PIF) Annex I, Part 13: Guideline for Product Information File (PIF)
    亚太 现行官方指南 申报资料指南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发布:2022-08-01 实施:2022-08-01
    PIF GMP证明 安全评估 标签 宣称证据
    细化马来西亚PIF四部分资料,包括行政和产品摘要、标签与说明书、GMP声明、批号体系、安全评估签署意见、不良反应及宣称证据,以及原料和成品规格、检验方法、稳定性和安全数据。通知持有人应能在主管机关要求时及时提供,并确保境外制造商资料可访问。配方、制造商、标签或宣称变化时,应同步更新PIF并判断是否触…
  • 拉丁美洲 现行有效 实施法规
    巴西 巴西 发布:2022-03-30 实施:2022-05-02 RDC 639/2022
    儿童化妆品 准入 安全资料 标签警示 年龄
    规定0至未满12岁儿童用个人卫生品、化妆品和香水的允许类别、配方与安全证明、年龄范围、标签警示及包装条件。附件按产品组列出刺激性、口服毒性或其他安全资料要求和强制警语,并禁止儿童产品采用气雾剂形式。儿童防晒和驱蚊产品还需满足各自专门法规;申报资料中的目标年龄、测试人群和标签必须一致。
  • Regulatory Guide for Cosmetics Notification Regulatory Guide for Cosmetics Notification
    中东及非洲 现行官方指南 申报指南
    埃及 埃及 发布:2022-03-06 实施:2022-03-06
    EgyCosm 通知 配方 标签 申报资料
    说明通过埃及化妆品平台办理产品列入、再列入和相关申请的资料与审查规则,涵盖申请主体、产品与制造商信息、配方、标签、自由销售或制造证明、特殊成分说明及安全支持。提交信息必须与上市包装一致,含特殊限制成分时需额外证据。该指南与宣称指南共同用于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及资料是否充分,境外制造商应通过埃及责任…
  • ASEAN Guidelines for Product Information File Guidelines for Product Information File (PIF)
    亚太 现行有效(成员国转化实施) 申报资料指南
    东盟 东盟(ASEAN) 发布:2007-01-01 ACD PIF Guideline
    PIF 配方 GMP 安全评估 宣称证据
    规定企业在产品上市后随时可供主管机关调阅的PIF结构,通常分为行政资料和产品摘要、原料质量与安全数据、成品质量资料、安全与功效支持四部分。资料包括标签、完整配方、制造商和GMP声明、原料规格、成品规格与方法、稳定性、安全评估、已知不良反应及宣称证据。PIF不一定随通知全部上传,但通知持有人必须在本地…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您可以通过左侧宏观区域导航快速浏览特定区域的法规,也可以使用顶部搜索框按关键词搜索法规名称、国家或关键词,还可以通过高级筛选按监管市场、辖区、分类和主题范围进行精准定位。
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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