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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Electronic Notification System for Cosmetic Products in Ukraine Electronic notification system for providing information on cosmetic products
    欧洲 已发布,分阶段实施 申报制度
    乌克兰 乌克兰 发布:2023-12-01
    电子通知 责任人 配方 标签 乌克兰
    介绍乌克兰依据化妆品技术法规建设电子通知系统,由责任人在产品上市前提交识别、责任主体、配方或成分、标签及安全相关信息,以支持市场监督和紧急医疗响应。通知是上市前信息义务而非行政批准,应与PIF和实际包装保持一致。企业需关注系统正式启用节点、账户资格、数据格式及旧产品过渡要求,并在变更后维护记录。
  • Manual for QUEST3+ Online Submission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 Annex I, Part 4: Manual for QUEST3+ Online Submission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
    亚太 现行官方指南 申报指南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发布:2022-08-01 实施:2022-08-01
    QUEST3+ CNH 通知 变更 本地公司
    说明化妆品通知持有人通过QUEST3+填报品牌、产品名称和类型、制造商、完整配方、包装和本地责任主体等资料的流程。申请主体应为符合条件的马来西亚本地公司并承担产品安全、PIF、标签和上市后责任;产品变更需依据另行的变更类型清单判断更新、重新通知或保留。电子确认不构成主管机关对产品的批准,企业仍须保证…
  • Cosmetic e-Notification Version 2.0 User Manual for Applicants Cosmetic e-Notification v.2.0 User Manual for Applicants
    亚太 现行参考手册 申报指南
    菲律宾 菲律宾 发布:2021-03-01 实施:2021-03-01
    电子通知 CPN 申请人 配方 菲律宾FDA
    说明菲律宾采用东盟协调制度后,申请人如何通过FDA电子门户建立案件、填写通知表、提交产品和企业资料并获取处理结果。手册追溯AO 2005-0015、AO 2005-0025及相关通告,是理解系统字段和业务流程的重要官方资料;操作时仍应结合最新Citizen’s Charter、有效LTO、ACD成分…
  •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Cosmetic Products Resolution of the Cabinet of Ministers of Ukraine No. 65 of 20 January 2021 approving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Cosmetic Products
    欧洲 现行有效(过渡实施) 技术法规
    乌克兰 乌克兰 发布:2021-01-20 实施:2024-08-03 Cabinet Resolution No. 65/2021
    责任人 安全报告 通知 标签 成分附件
    以欧盟1223/2009为基础建立乌克兰化妆品责任人、安全评估与报告、产品信息档案、电子通知、GMP、标签、宣称、纳米材料和成分附件制度。法规附件分别管理禁用、限用、着色剂、防腐剂和UV过滤剂。新旧制度存在分阶段过渡,出口企业应核对当前强制日期、责任人设置和乌克兰语标签,并在电子通知系统启用后按要求…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t of 2009 Republic Act No. 9711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t of 2009
    亚太 现行有效 修正法
    菲律宾 东盟(ASEAN) 发布:2009-08-18 Republic Act No. 9711
    机构许可 产品授权 检查 扣押 处罚
    强化并重组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原BFAD更名为FDA,扩展对包括化妆品在内的健康产品、经营场所和供应链主体的许可、检查、取样、扣押、命令和处罚权限。法律更新化妆品定义以及制造商、经销商、进口商和产品授权等关键概念,为FDA要求经营许可证和产品通知提供上位法基础。对于化妆品企业,该法需与东盟化妆…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您可以通过左侧宏观区域导航快速浏览特定区域的法规,也可以使用顶部搜索框按关键词搜索法规名称、国家或关键词,还可以通过高级筛选按监管市场、辖区、分类和主题范围进行精准定位。
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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