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筛选条件
法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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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 现行有效 行政公告产品登录 适用范围 制造商 进口商 手工皂明确除免办工厂登记的化妆品制造场所生产之固态手工皂外,制造或输入业者应在产品供应、销售、赠送、公开陈列或提供试用前完成产品登录。该公告解决产品登录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具体登录项目、程序、三年效期、变更和展延仍须结合《化粧品产品登录办法》。境外企业应通过当地责任业者完成信息提交并保持配方和标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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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 现行有效 实施法规产品登录 进口商 制造场所 全成分 年度更新规定化妆品制造或输入业者在产品供应、贩卖、赠送、公开陈列或提供试用前完成产品登录,并申报产品名称、类别、用途、剂型、全成分、制造场所及责任业者等资料。登录资料发生变化时应更新,并按规定维持有效。境外品牌通常需由台湾地区的输入业者承担登录和市场责任;产品登录并不等同主管机关对安全、功效或合规的批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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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Labelling of Cosmetic Outer Packaging, Containers, Labels or Package Inserts 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亚太 现行有效 标签公告中文标签 全成分 责任业者 批号 用途规定化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应标示的产品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净重或容量、全成分名称、使用注意事项、制造或输入业者名称地址、制造场所信息、原产地、批号、有效期间或保存期限等内容,并明确中文标示和展示位置。产品登录、PIF、实物标签及电商信息应相互一致。特定染烫、脱色等产品另有强制警语,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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