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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Industry Guide for the Labelling of Cosmetics Industry Guide for the labelling of cosmetics
    北美 现行官方指南 标签指南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 发布:2026-05-01
    双语标签 INCI 香料过敏原 小包装 警示
    系统解释加拿大化妆品身份、净含量、经销主体、成分表、双语内容、警示和小包装规则,并纳入2024年修订后的香料过敏原披露要求。留敷产品超过0.001%、淋洗产品超过0.01%的指定过敏原需按过渡安排在成分表中披露;小包装可在符合条件时通过网站提供完整成分并在标签放置双语提示。企业应同时核对Hotlis…
  • Regulation on Precautions for Use and Labelling of Allergenic Ingredients in Cosmetics 화장품 사용할 때의 주의사항 및 알레르기 유발성분 표시에 관한 규정
    亚太 现行有效 标签法规
    韩国 韩国 发布:2024-09-24 实施:2024-09-24 MFDS Notice No. 2024-51
    注意事项 香料过敏原 警示语 标签 韩国
    规定韩国化妆品包装需要追加的产品类型或成分特定注意事项,以及香精组成中达到触发条件时必须单独标示名称的过敏原成分。附件覆盖洗发、染发、烫发、眼部、外阴清洁等类别和若干特定成分警示,也明确小包装简化标示的例外。中国出口企业应把产品类型、配方浓度和使用方法映射到对应韩文固定警示语,并核对香精供应商过敏原…
  • Regulations Amending Certain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Disclos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 Regulations Amending Certain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Disclos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
    北美 现行有效(香料过敏原条款分阶段) 修订法规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 发布:2024-04-24 实施:2024-10-12 SOR/2024-63
    香料过敏原 小包装 产品通知 标签 数字披露
    强化加拿大化妆品成分透明度,要求达到阈值的香料过敏原在成分表中单独披露,并在化妆品通知中反映相关信息。法规对小包装增加通过网站披露完整成分表的灵活方式,同时更新制造商定义、通知资料和主管机关停止销售等监督工具。除香料过敏原条款外,多数修订在注册后180日生效;香料过敏原披露在注册后两年实施,并动态衔…
  • 欧洲 现行有效(过渡期实施中) 修订法规
    欧盟 欧盟(EU) 发布:2023-07-27 实施:2023-08-16 EU 2023/1545
    香料过敏原 成分表 驻留产品 淋洗产品 过渡期
    扩大须在化妆品成分表中单独标示的香料过敏原清单,并继续以驻留产品0.001%、淋洗产品0.01%等阈值管理披露。新产品和既有产品分别适用不同过渡期限,企业需从香精供应商取得定量过敏原数据,更新CPSR、PIF、CPNP和包装。法规直接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也影响依欧盟附件动态衔接的其他市场,是标签改版的…
  • Modernization of Cosmetics Regulation Act of 2022 Modernization of Cosmetics Regulation Act of 2022
    北美 现行有效(分阶段实施) 修正法
    美国 美国联邦 发布:2022-12-29 实施:2022-12-29 MoCRA; Division FF, Title III, Subtitle E of Pub. L. 117-328
    设施注册 产品列名 不良事件 GMP 召回
    对美国化妆品监管权限作系统扩展,将新的强制义务写入《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主要内容包括制造或加工设施注册及续期、责任人提交产品列名及更新、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和记录保存、产品安全充分证据、香精香料过敏原标签规则制定、化妆品 GMP 法规制定以及 FDA 在特定条件下实施强制召回。部分小企业可获得有…
  • 拉丁美洲 部分被2026新规更新,须结合现行清单 成分法规
    巴西 巴西 发布:2021-08-11 实施:2021-08-11 RDC 530/2021
    限用成分 香料过敏原 警示 浓度 巴西
    列出化妆品仅可在规定用途、浓度和警示下使用的物质,并要求26种香料或香气组分超过留敷0.001%、淋洗0.01%阈值时在标签披露。2026年巴西开始以新RDC重整限用清单,故新品应先核对RDC 1,029/2026及后续第二部分,同时使用本规仍有效的标签和未被替代条目。数据库需通过relation_…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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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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