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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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62 条问答,当前第 1/5 页
不能把“跨境电商”当成统一法规豁免。平台和物流模式可能影响谁是进口商、是否需要商业进口许可以及货物如何清关,但产品一旦面向当地消费者商业供应,产品分类、标签、成分、广告和本地责任主体要求仍可能适用。 不同国家差异很大:巴西对需要注册的防晒、驱蚊等高风险产品有明确ANVISA路径;墨西哥还有NOM标签、经营通知、进口手…
不能。拉丁美洲至少存在两个非常重要但性质不同的区域协调框架:**MERCOSUR**通过GMC技术法规协调成员国的标签、禁限用物质、防腐剂、UV filters、GMP等技术要求;**Comunidad Andina(CAN)**则通过Decision 833及其实施规则建立化妆品Notificación Sanita…
墨西哥的进口监管不能用一句“化妆品都不需要进口许可”概括。COFEPRIS当前进口事务页面把化妆品与食品、补充剂等列入Products and Services类别,并列出**COFEPRIS-01-002**系列预先卫生进口许可、**COFEPRIS-01-006**卫生进口通知等不同程序。具体使用哪一条取决于货物类…
产品已经注册,并不自动等于所有广告内容都可以自由发布。Dubai Municipality当前服务目录单独设置了**Permit to Advertise Consumer Products**,说明消费品的市场准入与广告宣传属于不同监管动作。对于功效护肤、祛痘、美白、防脱等边界产品,广告文案还可能反过来影响产品是否仍…
不是。新西兰普通化妆品通常不像部分亚洲市场那样先取得一张逐产品“注册证”再销售,但这并不等于无准入要求。进口商或制造商必须自行确认产品属于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适用范围,并在进口/制造前核对禁限用成分、允许的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标签、包装和其他EPA notic…
**结论:**韩国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区别主要在法定功效类别及其审查/报告要求。美白、改善皱纹、防晒等属于典型功能性化妆品范围,MFDS还规定其他功能类别。 如果产品只做一般清洁、保湿、美化等普通功效,可按一般化妆品管理;一旦使用功能性法定功效,就要确认配方和程序是否满足功能性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特…
製造販売業者是日本化妆品上市责任链的核心,不是普通贸易进口商的同义词。它需要持有相应製造販売業许可,并对产品质量、上市后安全、标签和市场供应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品牌不能只找一个能清关的物流公司就完成市场准入;境外生产信息、产品资料和质量协议需与製造販売業者体系衔接。 选择合作方时应核查许可范围、GQP/GVP能力和…
日本市场首先要按药机法判断产品是普通化妆品、医药部外品还是药品。分类取决于成分、功效、使用目的和作用方式,不能把中国的“功效化妆品”类别直接平移。 普通化妆品的功效表达范围受严格控制;医药部外品可在获批/适用范围内主张特定功效并使用相应有效成分;治疗疾病或更强药理用途则可能进入药品。 **实务上:**进入日本前应先…
先看结论:菲律宾市场通常需要同时具备企业层面的License to Operate (LTO)和产品层面的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CPN)。 LTO证明本地进口/分销企业具备相应经营资格;CPN针对具体化妆品。只有CPN没有合适LTO holder,或只有LTO没有产品通知,都不…
新加坡化妆品在供应前通常需由ACRA注册的本地实体通过HSA的PRISM等系统提交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企业需先完成配方/ACD合规、标签和PIF准备;HSA acknowledgement不等于产品获得官方安全/功效批准。 不同variant如何通知也要按HSA规则规划。 …
马来西亚 MY Halal Halal 阅读 1
**结论:**马来西亚普通化妆品的NPRA Notification与Halal认证是不同制度,Halal并非所有普通化妆品取得NPRA Notification的统一前置条件;但如果使用Halal标志/宣称,需要符合JAKIM等适用认证和标志规则。 这与印尼自2026年10月18日起进入化妆品强制Halal阶段的制…
进入马来西亚前通常由当地Cosmetic Notification Holder通过NPRA系统完成Cosmetic Notification,并确保产品配方、标签、PIF和GMP等满足Guidelines for Control of Cosmetic Products in Malaysia。 Notificat…
中国进口化妆品进入越南通常需由合格的越南本地责任企业办理Cosmetic Product Proclamation,并准备产品资料、制造商信息、授权文件以及适用的CFS等。 产品公示后仍要满足PIF、标签、配方和上市后监管要求。 越南现行规则仍以Circular 06/2011/TT-BYT及后续修订为基础,202…
**结论:**进入泰国前应确认本地合格申请/进口主体,按Thai FDA系统完成Cosmetic Notification,并准备配方、产品类别、制造商、进口/储存设施和泰文标签等资料。 泰国实施ASEAN技术框架,但notification是泰国本地行政动作,不能用其他东盟国家通知号替代。 对中国企业而言,通知完…
**结论:**BPJPH明确,化妆品自2026年10月18日起进入强制Halal认证阶段。中国品牌不能把这理解为“只有本地生产化妆品才需要”,进口产品同样需要按印尼Halal Product Assurance框架评估。 Halal准备涉及原料来源、生产过程、清洁/隔离、文件追溯和认证安排,周期通常远长于单纯换一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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