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词不能统一配一套“临床报告”。**抗皱、紧致**通常需要能反映皮肤皱纹或紧致度变化的人体功效评价;**舒缓、祛痘、控油**要根据具体宣称强度和机理,选择人体、仪器、消费者或实验室方法;**修护**则必须先界定修护的是皮肤屏障、干燥状态还是其他可测量的化妆品作用,避免滑向“组织修复、创面愈合”等医疗含义。
证据设…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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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不是把所有宣称都规定成同一种试验。不同功效允许采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等不同证据路径;但对法规明确要求较高的功效,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证据等级完成评价并形成摘要。
实务上,防晒、祛斑美白、防脱发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有更严格的注册和测试要求;抗皱、紧…
“小金盾”是中国儿童化妆品的法定识别标志,不是国家安全认证。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应按要求标示;存量产品也经历了法规规定的过渡。
企业可以把它作为儿童化妆品身份标识,但不能宣传成“NMPA认证更安全”“国家权威认证”等。产品仍需独立满足儿童化妆品配方、安全、功效和标签要求,小金盾本身不代表监…
中国化妆品使用期限可以采用法规允许的组合方式表达,核心是让消费者能够明确知道产品何时失效并且可追溯到生产批次。常见做法包括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示生产批号并明确限期使用日期;具体格式应与注册备案资料、企业批号规则和实际稳定性结论保持一致。
不要把“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混为一个字段。批号首先承担追溯…
不能把瓶身完全当作“无标签区域”。对于有外包装盒的产品,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仍需要保留法规规定的最低识别和期限信息;实践中至少应确保消费者在脱离外盒后仍能识别产品并判断可安全使用期限。具体字段还应结合包装形态、产品类别及标签管理办法的条款判断。
因此设计Artwork时应先区分“销售包装”和“直接容器”,不要把所…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核心要求是:在中国销售的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标签,并与注册备案提交的标签样稿及产品真实信息一致。常见法定信息包括产品中文名称、注册人/备案人名称和地址;境外注册人备案人还涉及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国产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和必…
可以使用国际毒理数据库和公开发表文献,而且在很多原料上这是安全评估不可缺少的证据来源;但“公开可查”不等于“可以直接采信”。安全评估人员需要判断资料与实际原料是否同物质、同纯度或同关键杂质谱,研究终点、给药途径、剂量和受试物是否能回答化妆品使用场景下的问题。
比较稳妥的证据层级是:权威法规/官方评估结论和国际公认机构…
中国完整版化妆品安全评估不是把若干检测报告装订在一起,而是要形成从**产品信息—配方与原料安全—暴露—毒理—风险表征—结论**能够闭环追溯的评估。通常应覆盖产品使用方式、配方中各原料的安全信息、理化性质和稳定性、微生物风险、包材相容性、消费者暴露,以及必要时的局部和系统毒理评价。
企业最容易缺的不是急性毒性,而是与实…
化妆品新原料完成注册或备案后,并不等于品牌可以在任何产品、任何浓度和用途下自由使用。企业首先要核对新原料公示/技术要求中的使用目的、适用部位、最高使用量、限制条件和必要警示,并取得足够的原料质量规格、安全资料和供应商一致性证据。
新原料在纳入已使用原料目录前仍按新原料管理,并存在安全监测期及相关上市后责任。品牌使用时…
中国对化妆品实行风险分类管理:**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注册属于产品获批准后方可上市的行政许可路径,备案则是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并承担持续合规责任;两者在审查方式、变更和上市周期上不同,但都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弱化安全、质量和功效证据。
判断产品类别首先看法规明确的特殊化妆品范围和产品实际功效,不以企…
新加坡配方首先要符合HSA采用的最新版ASEAN Cosmetic Directive Annex,防晒UV filter只能在允许清单、浓度和使用条件内使用。SPF、UVA以及耐水宣称必须有适当试验支持,并遵循ASEAN Sunscreen Guideline的消费者沟通原则,避免Sunblock、100% prot…
HSA明确要求同一产品的不同variant分别Notification,例如口红不同色号、洗发水不同香型;原因是variant可能对应不同色素、香精或成分差异,监管需要准确识别。相反,仅不同pack size且产品本身配方和身份相同,HSA通常不要求为每个规格重复通知。
数据库设计应把variant和pack siz…
HSA明确规定每个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有效**1年**,希望继续销售必须每年re-notify。这与很多东盟国家2–5年的周期不同,因此SKU一多,真正风险不是费用,而是漏续导致产品在系统上失效。
建议按notification expiry建立滚动12个月法规日历,并把同一品牌…
CNH不仅是“帮忙递交系统”的代理,而是对将产品投放马来西亚市场承担实际责任的本地主体,需要维护通知、确保产品持续合规、保存PIF/技术资料、处理NPRA沟通及上市后问题。Notification Note和QUEST权限掌握在CNH手中,因此其选择直接影响品牌的法规资产控制。
合同至少应约定通知数据所有权/使用权、…
2026年的越南化妆品项目必须明确区分三层文件:**现行基础规则**仍以06/2011/TT-BYT体系为核心;**34/2025/TT-BYT**已经正式发布并自2025年起修订部分现行条款;同时,DAV在2026年仍公布新的《化妆品管理法令》草案,后者在正式颁布前不能当作已经生效的强制要求。
企业法规矩阵应给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