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并不是“西班牙语一个版本 + 巴西翻成葡萄牙语”这么简单。巴西使用葡萄牙语并通过ANVISA及MERCOSUR国内实施规则管理标签;墨西哥有NOM-141-SSA1/SCFI-2012;CAN国家虽有Decision 833的协调,但各国责任主体、NSO信息和部分本地要求仍需要核对。
即使都是西班牙语,同一个术语…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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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虽然具体法律体系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风险:当产品宣称从“清洁、改善外观、保持皮肤良好状态”进入治疗疾病或改变生理功能时,普通化妆品路径可能不再适用。澳大利亚TGA会根据成分、使用方式和claims判断是否属于therapeutic good;新西兰则要评估是否超出Cosmetic Products Gr…
墨西哥《Ley General de Salud》对cosmetic的定义强调其主要用途是清洁、香氛、改变外观、保护和保持健康皮肤状态等。产品如果把自己描述为治疗疾病、康复组织或实现药理作用,就可能不再符合普通cosmetic的监管边界,并可能落入需要其他卫生授权的产品类别。
COFEPRIS近年来持续打击“prod…
GSO 2528:2024的核心不是提供一张“禁词表”,而是用产品宣称判断其是否仍符合化妆品的预期功能。标准范围明确指出,不可接受的claims可能使产品超出cosmetic定义。因此“treat acne”“anti-inflammatory”“heal wounds”“regrow hair”等表述的风险来自它们指…
产品已经注册,并不自动等于所有广告内容都可以自由发布。Dubai Municipality当前服务目录单独设置了**Permit to Advertise Consumer Products**,说明消费品的市场准入与广告宣传属于不同监管动作。对于功效护肤、祛痘、美白、防脱等边界产品,广告文案还可能反过来影响产品是否仍…
加拿大的分类核心不仅看产品长得像什么,更看**成分、用途和宣称**。Health Canada明确区分Cosmetic、Drug和Natural Health Product:普通保湿、清洁、改善外观通常可落在化妆品范围;如果宣称预防或治疗疾病、改变身体功能,或者使用具有相应治疗用途的活性成分,就可能进入药品或天然健康…
先看结论:日本祛痘产品要区分普通化妆品的清洁、保持皮肤清洁等表达与药用化妆品/医药部外品可主张的特定痘痘预防等效能。
如果使用获准有效成分并按医药部外品路径上市,可在批准范围内使用相应效能;普通化妆品不能借原料研究直接复制。
对中国企业而言,“治疗痤疮”还可能进一步触及药品边界,因此广告用词必须与产品身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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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部外品不是“功效更强的普通化妆品”营销等级,而是药机法下独立监管类别。
它通常涉及被认可的有效成分、功效范围、产品标准和承认/审批或适用程序;普通化妆品则不能自由使用医药部外品特定功效表达。两者在配方自由度、资料要求和上市时间上均不同。
中国品牌如果想主打美白、防脱或祛痘等功效,应在项目早期决定是否走医药部外品…
**结论:**泰国的claim判断要维持化妆品用途边界。改善皮肤外观、清洁、保湿、适当美白/控油等可在法规允许范围内论证,但“治疗痤疮、抗炎治病、促进生发、修复伤口”等会显著提高药品/其他类别风险。
不要只换一个泰文词就认为安全,Thai FDA会看整体用途和消费者理解。
**实务上:**达人脚本和电商标题应与批准…
**结论:**ASEAN Claims Guideline强调产品应维持化妆品用途,不得通过治疗疾病或显著改变生理功能的主张把产品包装成药物。
“控油、改善痘肌外观、舒缓皮肤”与“治疗痤疮、抗炎、治愈皮炎”风险不同;具体还需结合产品组成和整体呈现。
**实务上:**每个成员国的执法和语言理解可能有差异,跨境营销应做…
含水杨酸不自动等于OTC Acne Drug,也不自动保证可以作为普通化妆品。关键是产品intended use、浓度/配方条件及是否按M006的OTC祛痘框架销售。
若宣称治疗/控制acne并以水杨酸作为active ingredient,就需核对M006允许浓度、标签和Drug Facts等要求;若作为普通化妆品…
美国分类首先看intended use:仅清洁、美化、促进吸引力或改变外观的产品可属Cosmetic;用于诊断、治疗、缓解、预防疾病或影响身体结构/功能的产品会进入Drug定义;同一产品也可能同时是drug和cosmetic。
防晒、祛痘、去屑等存在OTC monograph路径;“抗炎、促进生发、治疗湿疹”等治疗/…
先看结论:祛痘边界必须同时审查成分和宣称。
美国对acne treatment存在OTC M006路径;欧盟若声称治疗痤疮,可能进入药品边界;东盟的Claims Guideline也区分治疗性与化妆品用途。仅写“blemish-prone skin”或“控油”并不自动安全,仍要看整体语境和证据。
对中国企业而言,建…
因为产品监管分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intended use,而功效宣称正是证明intended use的核心材料。
同一句“祛痘”“抗炎”“促进生发”“愈合”在不同法域可能指向普通化妆品、功能性/特殊化妆品、医药部外品或药品。即使配方完全相同,包装、官网和电商话术不同,也可能得到不同分类。
全球宣称管理要先确定每国允…
同一款祛痘产品不能按一个全球分类结论销售。美国尤其要先判断是否形成Acne Drug intended use;欧盟通常把治疗痤疮的主张视为药品边界问题,而中国、日本、东盟又有各自的功效分类与成分路径。
例如美国含水杨酸并不自动等于OTC祛痘药,关键还看是否按M006允许的活性成分、浓度、适应性用途和Drug F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