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相同只解决了翻译问题,并没有消除法规字段差异。澳大利亚普通化妆品需要符合当地ingredient labelling和消费者法要求;如果是治疗性防晒,还会增加ARTG/AUST编号、活性成分、警示和药品标签要求。新西兰EPA则明确要求英文标签、成分按浓度顺序、当地进口商/制造商联系信息、batch code及适用危…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20条问答
24个区域
188个分类
共找到 20 条问答,当前第 1/2 页
NOM-141-SSA1/SCFI-2012仍是墨西哥预包装化妆品卫生和商业标签的核心标准。实际审核不能只看是否有西班牙语成分表,还要逐项核对产品名称/用途、净含量、责任主体或进口相关信息、原产地、批次、必要警示和使用说明,以及适用品类的特殊要求。
防晒尤其要注意NOM-141后续修改所涉及的Appendix A要求…
产品注册和进口批次放行是两个不同层面的动作。Dubai Municipality的服务体系同时设置了“Register Consumer Products (Montaji)”和“Apply for Consumer Products Import and Re-Export Permit”。前者确认产品层面的健康安全…
菲律宾进口化妆品标签以ASEAN要求为基础,并需满足Philippines FDA本地信息和消费者要求。
通常应包括产品名称/用途、成分、原产国、本地责任企业、净含量、批号、日期/警示等;英文虽普遍使用,也要确认具体本地要求。
标签数据应与CPN、LTO holder和实际进口商一致。
菲律宾销售渠道多且经常使用…
越南语补充标签可以作为进口产品本地化方式,但其产品名称、用途、成分、责任企业、原产地、日期/批号、警示等信息必须与原包装和公示资料一致,不得通过翻译改变产品身份或扩大功效。
若原外文包装本身有治疗性宣称,也不能简单用越南语贴纸遮住后就忽略风险。
建议把原文、官方译文和最终Artwork三方锁定版本。
本地贴标还需…
泰国面向消费者的化妆品标签需要按本地规则使用泰文呈现核心强制信息。英文母包装可以保留,但不能依赖消费者自行理解英文来补足法定泰文内容。
应重点核对产品名称/类别、使用方法、净含量、全成分、制造/进口责任企业、批号/日期和必要警示等,并与notification一致。
贴标必须牢固、可读且不遮盖关键原包装信息。
执…
**结论:**不能只把原英文或中文包装翻译成西班牙语就视为完成墨西哥标签合规。进口化妆品需要按墨西哥适用的卫生、商业信息和消费者信息规则核对产品名称/功能、净含量、成分、批次或追溯信息、使用说明与警示、责任企业及原产地等项目。
原产国应以不会误导消费者的方式明确表示;进口商或在墨责任企业的信息应与实际进口和市场责任主…
巴西进口化妆品面向消费者销售时应具有符合ANVISA规则的葡萄牙语标签。常见必备信息涉及产品名称和类别、净含量、批号、有效期、制造商/进口商或产品责任主体、原产国、成分(INCI)以及适用的使用说明和警示;特定产品如染发、防晒还有专门警示和功效标签规则。
外文原包装可以在进口后按法规进行本地化,但ANVISA明确规定…
沙特零售标签应满足SFDA及GSO化妆品安全/标签要求,并向当地消费者提供必要的阿拉伯文信息。常见法定内容包括产品身份/用途、成分、净含量、生产商和/或本地责任信息、原产国、批号、生产/有效期、使用方法和警示等;具体产品还可能有专门警示。
英文包装可以通过合规阿拉伯文贴标本地化,但应与通知系统提交的Artwork一致…
阿联酋进口化妆品通常需要符合适用的UAE/GSO化妆品安全和标签标准,本地零售包装应提供消费者可理解的必要信息,实践中阿拉伯语本地化是重要要求。常见字段包括产品名称和用途、净含量、成分、生产/进口或本地责任主体信息、原产国、批号、生产/有效期以及使用说明和警示等,具体依产品类型和当地注册要求确定。
英文原包装可以作为…
韩国进口化妆品上市前需要准备符合《化妆品法》要求的韩文标签,通常涉及产品名称、责任销售业者信息、净含量、全成分、使用期限/开封后期限适用信息、批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功能性化妆品相关标识等。具体字段会随产品类型和包装规格变化。
原英文包装可以通过合规韩文贴标实现本地化,但贴标不能遮挡关键批号或期限,也不能与原包…
製造販売業许可与製造業许可对应不同活动。前者允许企业作为市场责任主体把产品“製造販売”到日本,负责质量保证、放行和上市后安全;后者针对实际制造、包装、标示、保管等制造场所活动。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持有两类许可,但法律功能并不相同。
进口化妆品常见结构是:日本製造販売業者负责产品和市场责任,具有适当製造業许可的场所承担进口…
中国化妆品进入日本,核心不是“找一家物流进口商”,而是先建立日本法定上市主体。通常应由具备化妆品**製造販売業许可**的日本企业承担市场放行、质量和上市后责任;涉及进口后的保管、包装、贴标或其他制造行为时,还要判断是否需要相应製造業许可。
产品本身要先确认属于普通化妆品而非医药部外品,配方符合日本化妆品基准,并按日本…
当化妆品存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缺陷或质量安全风险时,注册人、备案人应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主动召回等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来源可以是配方/原料问题、微生物污染、错贴标签、生产偏差,也可能来自上市后不良反应信号。
是否召回不能只看“有没有消费者受伤”。企业应评估危险严重程度、发生概率、受影响批次和产品在…
可以加贴中文标签。中国并不要求所有进口化妆品必须在境外生产时就印好中文,但产品进入国内销售前,最小销售单元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中文标签,且中文内容应与注册/备案信息及产品真实属性一致。
“保持一致”不是逐字翻译。品牌名、产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生产企业、配方成分、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和警示等不能与原包装形成实质冲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