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合成新原料的界定与分类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化学合成新原料是指主要采用化学合成工艺生产获得的新原料,其质量安全与起始物料、合成工艺、反应条件、分离纯化技术等密切相关。通过酶促反应获得的新原料,同样按照化学合成新原料的资料要求执行,制备工艺资料中还应附各步骤反应式,并结合反应式说明反应原理。

企业需要特别关注归类边界:对源自植物、动物、矿物的原材料作进一步化学处理的,如进行化学修饰,应作为化学合成新原料管理,同时参照天然来源新原料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这意味着此类原料既要满足化学合成的结构鉴定与杂质研究要求,还须补充原料来源及其安全背景资料。

根据原料中主要成分及其比例不同,新原料又分为单一化合物和混合物(含聚合物)。以单一化合物进行注册备案的,主要成分应当是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且含量一般为90%(以干基计)以上;确因技术上不可避免原因无法达到90%的,应当提供必须以多种成分形式存在的科学依据和相关研究资料,并在原料组成信息中注明原料含量及其他主要成分占比。

按来源工艺区分的资料项目差异

技术通则表1按照来源工艺明确了资料项目要求。化学合成新原料无需提交原料来源及其安全背景资料,该项资料仅适用于天然来源新原料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真菌、细菌等微生物或植物、动物细胞的新原料。其余项目包括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表、原料命名依据、研发背景、化学组成、结构鉴定、原料理化性质、制备工艺简述、杂质和风险物质分析、质量标准、原料检测报告、稳定性基础研究等,均为化学合成新原料必须提交的内容。

功能依据资料方面,除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功能外,其他使用目的的功能依据资料留档备查,但仍应逐一开展研究并形成功能依据资料,明确新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

化学组成与结构鉴定要求

化学合成新原料应当对组成情况开展充分的定性、定量研究,列明主要化学组成及各部分比例。结构鉴定是化学合成新原料资料的核心,应当开展系统的化学结构表征与鉴定研究,常用手段包括元素分析、质谱、红外光谱、核磁共振波谱等。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研究数据和谱图进行具体解析,提供化学结构的确认依据:

  • 如与对照品的相关谱图进行比对,应一并提供所用对照品的来源、相关信息以及具体比对分析结果。
  • 如与标准谱图或参考文献进行比对,应一并提供具体出处、参考谱图以及比对分析结果。
  • 对于有明确起始物和合成原理的新原料,可结合化学反应原理以及谱图分析,对关键位点和化学结构进行验证。

原料中文名称应基于来源、制备工艺、原料组成、化学结构等信息制定并附命名依据;有明确化学结构的,还应按照化学物质命名原则提供化学名称,体现取代位等关键信息。聚合物还应当提供聚合度以及平均相对分子质量及其分布的检测方法和结果;按照风险程度分类选择情形6的聚合物,还应提供相对分子质量小于1000道尔顿的低聚体含量检测结果。

杂质和风险物质分析

杂质分析是化学合成新原料技术审评的关注重点。应当结合新原料来源、制备原理和实际生产过程,对终产物中的杂质和风险物质情况进行分析,需关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微生物风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化妆品禁用物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属于化学合成新原料的,应当列明并分析具体起始物料、使用的助剂、反应过程的中间产物及副产物等,对终产物中各类杂质的残留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识别原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存在安全风险物质的,应当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如必要时在新原料质量标准中设置相应指标及检测方法,并在安全评估报告中对安全风险物质进行分析和评估。

此外,新原料一般应当是单一来源,不应是经过物理方法混合而成的复配原料。化学合成直接获得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主要成分的原料,如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注册备案,应当提供必须以整体形式存在的相关研究资料,并明确主要成分比例,可以是基于制备工艺计算获得的理论值,也可以是在一段较长时间范围内监测获得的数据或具有代表性的数据。

质量标准与检测报告

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原料性状、理化指标、定性鉴别方法、定量控制指标及其检测方法。定性鉴别方法应结合原料的组成、结构特点设定,如红外光谱法、紫外光谱法、核磁共振谱法、化学反应法、色谱法等,并写明原料鉴别的具体判定标准。

检测方法原则上应当参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规定的方法。对于原料含量/纯度、标志性成分、安全风险物质等与新原料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指标,如所用检测方法未在上述文件中具体收录,应当提供具体方法文本,并提供方法适用性、可靠性相关资料;使用对照品的,应一并提供对照品来源及相关信息。

注册备案时应当对照质量标准提供3批次新原料的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标准符合情况以及批次间稳定性进行分析说明。

稳定性研究的三层安排

研究类型批次与条件要求提交要求
稳定性基础研究一般至少对1批原料开展;考察条件一般至少包括高温(如60℃)、高湿(如90%RH±5%RH)、强光照射等,必要时增加低温、强酸、强碱、强氧化性等条件必须提交
加速稳定性试验一般为3批市售包装原料在一定温湿度(如40℃±2℃、75%RH±5%RH)及一定保存期下的试验视情况提交,良好稳定性可留档备查
长期稳定性试验一般为3批原料在上市包装及贮存条件(如常温贮存可采用25℃±2℃、60%RH±10%RH)下长期保存的试验视情况提交,可在三年监测期内开展

根据新原料制备工艺、结构特点等,可能降解产生风险物质的,应当在稳定性研究中予以关注。三年监测期满时,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最后一次年度报告中说明新原料在实际使用中的稳定性情况。

已有安全背景信息与毒理学试验

按照情形1、情形2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化学合成新原料,应当提交已有安全背景信息汇总表。化学物质已有分类或关注信息应当为官方机构或权威机构查询结果,重点关注健康危害相关信息,包括我国危险化学品分类情况、健康危害相关GHS分类情况、是否为已分类的CMR物质、是否为已关注的内分泌干扰物、是否为已关注的PBT及vPvB物质、是否为已关注的香精致敏原等。

在前期研发中,采用定量构效关系模型、交叉参照等计算机模拟新技术新方法对生殖发育毒性、致癌性等毒理学终点进行预测的,可提供相关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需要强调,已有安全背景信息用于辅助开展新原料毒性预测、风险识别和风险分级,除有明确规定外,不作为豁免相关毒理学试验研究的直接依据。

毒理学和人体安全性检验应当由取得相关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者符合国际通行的良好临床操作规范(GCP)或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等资质认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2026年6月25日国家药监局第59号公告修改、自2026年7月15日起实施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延续了这一机构资质要求,企业在委托试验时应先行核实检验机构资质范围。

情形分类与注册备案路径

化学合成新原料不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一般实行备案管理;具有上述功能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同时,结合使用历史、食用历史等已有数据信息,可选择情形3至情形6相应情形并减免部分试验研究:具有三年以上安全使用历史的对应情形3、情形4,具有安全食用历史的对应情形5,满足数均平均相对分子质量大于1000道尔顿、低聚体含量少于10%等条件的聚合物对应情形6。按照情形3、4、5、6注册备案的,应当提供能够充分说明新原料符合相应情形分类的依据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化学合成新原料中单一化合物的含量要求是多少?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以单一化合物进行新原料注册备案的,其主要成分应当是结构明确的单一化合物,且含量一般为90%(以干基计)以上。确因技术上不可避免原因无法达到90%的,应当提供必须以多种成分形式存在的科学依据和相关研究资料,并在原料组成信息中注明原料含量及其他主要成分占比。

对植物来源原材料进行化学修饰后,按哪类新原料管理?

根据技术通则,对源自植物、动物、矿物的原材料作进一步化学或生物技术处理的,如进行化学修饰、微生物发酵、植物组织培养等,作为化学合成新原料或者生物技术新原料管理,同时应当参照天然来源新原料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种属鉴定报告、原料来源及其安全背景资料等。

化学合成新原料的毒理学试验报告对机构资质有什么要求?

根据2026年7月15日起实施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新原料毒理学、人体安全性报告应当由取得相关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取得相关项目的CNAS认可、符合良好临床试验规范(GCP)或者符合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的机构出具。企业在委托试验前应核实检验机构资质及其项目范围。

已有安全背景信息能否直接豁免毒理学试验?

不能直接豁免。技术通则明确,已有安全背景信息用于辅助开展新原料毒性预测、风险识别和风险分级,除有明确规定外,不作为豁免相关毒理学试验研究的直接依据。仅已有安全背景信息显示新原料急性经口毒性为实际无毒或急性经皮毒性为微毒及以下的,可减免急性经口或经皮毒性试验。

稳定性基础研究显示新原料稳定,加速和长期稳定性试验还需提交吗?

稳定性基础研究结果显示新原料具有良好稳定性,或者通过特定贮存条件、注意事项等能够对相关安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加速稳定性试验和/或长期稳定性试验可留档备查,由企业根据研究结果确定新原料的贮存条件、使用期限等。新原料使用期限的确定应当通过长期稳定性试验研究进行验证,可在三年监测期内开展。

绿翊提示:化学合成新原料注册备案的关键,在于结构鉴定证据链、起始物料到副产物的杂质分析和与质量标准闭环匹配的检测报告。绿翊合规从原料特性、合成工艺和已有数据出发,完成注册备案路径判断、资料差距分析、结构鉴定资料梳理和申报资料编制,统筹毒理学试验方案及三年安全监测期合规工作。项目立项阶段即可提交原料信息,由绿翊团队先行梳理证据缺口和申报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