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相关的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专业解答法规疑惑,助力企业合规运营。

化妆品用卡松原料系统填报卡松复配形式无溶剂是否合理?

常见问题解答

卡松是化妆品中常见防腐剂,是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化妆品用的卡松通常为水溶液。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产品配方应当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称,原料名称包括标准中文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简称INCI名称)或者英文名称。”卡松中如含有水或其他溶剂,应在配方中相应填报,确保配方表包含全部原料信息。...

植物油如“甜扁桃油”在产品配方填报时是否需要注明具体提取部位?

常见问题解答

植物油主要来自植物种子和果实,也有部分来自植物的叶、皮、根、花瓣和花蕊等。植物的提取形式比较复杂,由于其功效性和安全性是由其所含化学成分决定的,因此来源于不同器官(植物部位)的提取物,因其所含化学成分种类和含量的不同,会导致其功效性和安全性也存在差异,如苦参种子禁用,而苦参根可用。为明晰植物原料使用来源安全性,建议在配方填报时进行注明提取部位。...

产品配方是**植物提取物,名称命名是否可以为**纯露?

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纯露定义,纯露是指精油在蒸馏萃取过程中,在提炼精油时分离出来的一种100%饱和的蒸馏原液。植物提取物是指采用适当的溶剂或方法,以植物(植物全部或者某一部分)为原料提取或加工而成的物质。两者定义不同,制备方法、饱和度、原料中成分配比及含量等也不同。因此,植物提取物不能等同于纯露,使用**植物提取物作为原料时不宜命名为纯露。...

化妆品标签是否可以宣称医疗研发机构和老字号医药品牌?

常见问题解答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进化妆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同时《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企业应重视产品品质开发,致力于品牌建设,但不得利用医疗研发机构和老字号医药品牌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

原委托方未在普通化妆备案管理系统注册账号,之前备案的产品将如何处理?

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 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在原注册备案平台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在2022年...

企业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历史产品确认】模块未发现历史产品,或缺失部分历史产品,如何处理?

常见问题解答

(1)由于历史产品数据只会迁移到原委托方账号,企业可自查缺失的部分历史产品是否是作为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备案;(2)系统历史产品数据是根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识别和关联,企业可自查新旧系统企业的统一信用代码是否一致;(3)如排除作为受托生产企业备案的产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的原因后,仍有缺失,可联系系统工作人员处理,联系方式:010-88331913或gcftba@nmpa.gov.cn...

化妆品是否可以标注“刷酸”?

常见问题解答

“刷酸”所使用的“酸”并不是化妆品,且“刷酸”时“酸”的浓度一般相对较高,远高于化妆品对“酸”类原料的限量要求,因此,应避免使用“刷酸”等不当宣称。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药监妆〔2021〕47号)要求对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刷酸”被列为虚假或引人误解,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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