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

绿翊合规问答专栏,累计收法规问答 1000 余条,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功效宣称、新原料备案等关键业务提供权威解答,一站式解决化妆品企业合规痛点。

关于简化改变生产场地化妆品(含牙膏)注册备案资料的要求是什么?

政策法规

为细化《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药监妆〔2025〕18号)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的管理要求,国家药监局发布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70号)。 已经注册备案的进口产品,拟转移至境内生产或者增加境内生产企业的,或者已经注册备案的国产产品,拟转移至境外生产或者增加境外生产企业的,如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名称...

关于扩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接受范围的要求是什么?

政策法规

为细化《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药监妆〔2025〕18号)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的管理要求,国家药监局发布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70号)。 除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功效外,对于产品其他功效宣称,在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前提下,允许注册人、备案人自主选择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技术指南或者经验证的企业自建方法...

关于接受共用配方体系近似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数据的要求是什么?

政策法规

为细化《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药监妆〔2025〕18号)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的管理要求,国家药监局发布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70号)。 (一)同一产品注册人、备案人拟注册备案同一品牌多个配方体系近似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开展功效宣称评价试验。 其他产品注册备...

牙膏产品如何进行规范命名?

牙膏法规

牙膏产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一)商标名的使用除符合国家商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者产品不具备的功效。以暗示含有某类原料的用语作为商标名,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产品配方不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

配方体系近似化妆品(含牙膏)如何共用安全性技术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一)同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拟注册备案同一品牌的多个配方体系近似化妆品(含牙膏),即配方中仅着色剂、香精、pH调节剂、高分子聚合物类增稠剂、珠光剂的种类、含量及配方相应调整部分(溶剂、填充剂)的含量不同外,其他配方成分种类、含量相同,产品剂型、使用方法相同,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潜在风险相对较高(如存在重金属、致敏成分等)的作为代表性产品,根据要求开展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其他...

简化改变生产场地产品(含牙膏)注册备案资料时需关注哪些事项?

常见问题解答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已经注册备案的进口产品,拟转移至境内生产或者增加境内生产企业的,或者已经注册备案的国产产品,拟转移至境外生产或者增加境外生产企业的,如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名称、配方未发生变化,且执行的标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产品注册备案时,可以共用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安全评估、功效评价等试验评估报告,但需要重新开展微生物与理化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拟转移至境内或境外生产时,先...

配方体系近似化妆品如何共用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数据?

常见问题解答

(一)同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拟注册备案同一品牌的多个配方体系近似化妆品,即配方中仅着色剂、香精、防腐剂、pH调节剂、高分子聚合物类增稠剂、珠光剂的种类、含量及配方相应调整部分(溶剂、填充剂)的含量不同外,其他配方成分种类、含量相同,产品剂型、使用方法相同的产品,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开展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其他产品注册备案时,可以共用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数据。 例如,通常情况下,如仅...

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的什么新规定?

新原料备案

2026年6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6年第59号)。该规定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原《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31号)同时废止。新规定共15条。...

新规定与2021年原规定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新原料备案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政策解读,新规定主要调整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清晰划分管理边界。将新原料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进行分割,由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 第二,调整新原料分类,简化资料提交要求。原来被归为“较高风险”的功效范围包括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祛痘、抗皱(物理性抗皱除外)、去屑、除臭等十类。新规定将其缩减为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五类。 第...

中检院配套发布了什么技术文件?

新原料备案

2026年6月26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该通则是对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的一般技术要求,在技术层面落实了新规定的要求,与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新规定形成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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