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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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 138 条问答,当前第 1/10 页
多数基础测试具有较高复用价值,但必须满足“同配方、同包装、同用途、同claim”的前提。稳定性和微生物数据可以共同支持产品质量与安全;功效测试也可以作为两国营销证据的基础。但如果澳大利亚产品被分类为治疗性防晒,SPF/UVA、制造和标签证据就会进入TGA的特定要求,不能仅靠普通化妆品测试包。 新西兰方面,Group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虽然具体法律体系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风险:当产品宣称从“清洁、改善外观、保持皮肤良好状态”进入治疗疾病或改变生理功能时,普通化妆品路径可能不再适用。澳大利亚TGA会根据成分、使用方式和claims判断是否属于therapeutic good;新西兰则要评估是否超出Cosmetic Products Gr…
墨西哥普通化妆品的变更管理不是围绕一张统一“产品注册证”做修改,而是要看变化触及了哪些具体义务。配方变化首先要重新审核产品分类、禁限用成分、微生物和GMP;西班牙语Artwork变化要重新核对NOM-141;进口商变化则可能影响Aviso de Funcionamiento、标签主体信息和每票进口手续。 如果产品广告…
GSO 2528:2024的核心不是提供一张“禁词表”,而是用产品宣称判断其是否仍符合化妆品的预期功能。标准范围明确指出,不可接受的claims可能使产品超出cosmetic定义。因此“treat acne”“anti-inflammatory”“heal wounds”“regrow hair”等表述的风险来自它们指…
可以建立“GCC Core PIF”作为内部母档案,但不应把它理解成法规上自动通用的一份申请文件。适合区域共用的内容包括最终定量配方、原料规格与安全资料、制造流程、GMP证明、稳定性/微生物数据、包材信息、功效证据和产品Artwork母版。 需要本地化的部分通常包括当地责任主体/进口商、注册或列名编号、阿拉伯语标签、…
产品已经注册,并不自动等于所有广告内容都可以自由发布。Dubai Municipality当前服务目录单独设置了**Permit to Advertise Consumer Products**,说明消费品的市场准入与广告宣传属于不同监管动作。对于功效护肤、祛痘、美白、防脱等边界产品,广告文案还可能反过来影响产品是否仍…
韩国将“帮助缓解脱发症状”的相关产品纳入功能性化妆品管理,因此它与普通头皮清洁/护理产品不同。 允许的功效表达应围绕功能性制度认可范围,不能进一步扩展为“治疗脱发、再生毛囊、保证生发”等药品化或绝对化表述。 有效成分和资料也应按MFDS功能性要求准备。 执行时还要查MFDS最新告示和功能性化妆品审查/报告规则,因…
**结论:**Wrinkle Improvement是韩国功能性化妆品典型功效之一。产品需要按MFDS制度确认有效成分/规格、功效证据以及适用的审查或报告程序。 “改善皱纹外观”的营销材料也应与已取得的功能性身份和证据范围一致,不能从局部测试扩展成医疗性逆转衰老。 **实务上:**配方或关键有效成分变化后要重新评估…
韩国功能性化妆品并非所有产品都走完全相同的个案审查。根据产品是否使用已公布的标准/成分和资料条件,可能适用MFDS审查或报告等不同程序。 企业不能只看到“功能性化妆品”四个字就统一按一个资料清单准备。 应先确定功效类别、有效成分和是否符合既有标准,再选择程序并确认所需功效/安全资料。 执行时还要查MFDS最新告示…
**结论:**韩国普通化妆品与功能性化妆品的区别主要在法定功效类别及其审查/报告要求。美白、改善皱纹、防晒等属于典型功能性化妆品范围,MFDS还规定其他功能类别。 如果产品只做一般清洁、保湿、美化等普通功效,可按一般化妆品管理;一旦使用功能性法定功效,就要确认配方和程序是否满足功能性要求。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特…
**结论:**“使头发有弹性、减少因护理不当造成的断发”可与“促进育发、预防脱发、改善脱发症状”区分。后者在日本通常与育毛类医药部外品或更高监管类别相关。 产品定性要看有效成分、用途和宣称整体,不是把“生发”改成“防脱”就一定回到普通化妆品。 **实务上:**头皮精华出口前应先由日本製造販売業者确认目标分类和可用效…
在日本,“令肌肤看起来明亮、通过清洁去除污垢造成的暗沉”等普通化妆品外观表达与医药部外品的特定美白功效不是同一概念。 若主张抑制黑色素生成、预防色斑雀斑等日本医药部外品认可的美白效能,通常需要走医药部外品框架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有效成分/承认内容。 中国“祛斑美白特殊化妆品”资格不能直接替代日本程序。 如果计划采用医…
日本普通化妆品的允许效能表达有明确边界,应围绕清洁、保湿、整肌、令头发/皮肤保持良好状态等认可范围设计。 治疗炎症、治愈痤疮、促进生发、医学美白等表述可能超出普通化妆品,进入医药部外品或药品领域。 包装、官网、SNS和达人内容都应统一遵守药机法广告边界,不能“标签保守、直播放开”。 日本广告实务还会关注“承认效能…
医药部外品不是“功效更强的普通化妆品”营销等级,而是药机法下独立监管类别。 它通常涉及被认可的有效成分、功效范围、产品标准和承认/审批或适用程序;普通化妆品则不能自由使用医药部外品特定功效表达。两者在配方自由度、资料要求和上市时间上均不同。 中国品牌如果想主打美白、防脱或祛痘等功效,应在项目早期决定是否走医药部外品…
日本市场首先要按药机法判断产品是普通化妆品、医药部外品还是药品。分类取决于成分、功效、使用目的和作用方式,不能把中国的“功效化妆品”类别直接平移。 普通化妆品的功效表达范围受严格控制;医药部外品可在获批/适用范围内主张特定功效并使用相应有效成分;治疗疾病或更强药理用途则可能进入药品。 **实务上:**进入日本前应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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