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相同只解决了翻译问题,并没有消除法规字段差异。澳大利亚普通化妆品需要符合当地ingredient labelling和消费者法要求;如果是治疗性防晒,还会增加ARTG/AUST编号、活性成分、警示和药品标签要求。新西兰EPA则明确要求英文标签、成分按浓度顺序、当地进口商/制造商联系信息、batch code及适用危…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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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日本配方不能只按国际INCI清单审核。应核查日本化妆品基准及相关正面/负面清单,对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焦油色素等有特定限制的类别逐项确认。
还要关注成分名称、杂质和用途,因为同一商品原料可能包含多个需要分别判断的组分。
对中国企业而言,中国IECIC或欧盟CosIng可作资料来源,但不能替代日本合法…
先看结论:日本祛痘产品要区分普通化妆品的清洁、保持皮肤清洁等表达与药用化妆品/医药部外品可主张的特定痘痘预防等效能。
如果使用获准有效成分并按医药部外品路径上市,可在批准范围内使用相应效能;普通化妆品不能借原料研究直接复制。
对中国企业而言,“治疗痤疮”还可能进一步触及药品边界,因此广告用词必须与产品身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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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使头发有弹性、减少因护理不当造成的断发”可与“促进育发、预防脱发、改善脱发症状”区分。后者在日本通常与育毛类医药部外品或更高监管类别相关。
产品定性要看有效成分、用途和宣称整体,不是把“生发”改成“防脱”就一定回到普通化妆品。
**实务上:**头皮精华出口前应先由日本製造販売業者确认目标分类和可用效…
日本并非所有化妆品都强制标使用期限。法规对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产品等要求期限标示;实务上,对在适当保存条件下三年内可能发生质量变化的化妆品需要特别关注使用期限。
稳定超过三年的产品通常可不标期限,但这不等于无需稳定性依据。
**实务上:**品牌应保存支持“三年以上稳定”的资料,并避免把海外统一的24M/36M标法未经…
**结论:**药机法第61条要求化妆品直接容器或直接包装标示製造販売業者名称/地址、販売名、製造番号或製造記号,以及指定成分/指定产品使用期限等适用事项。
全成分表示还受相关通知和行业规则管理,外包装与直接容器的信息分配需结合包装结构判断。
对中国企业而言,仅在外箱贴中文品牌方信息、瓶身没有日本责任主体和追溯信息,…
日本全成分表示原则上按配方含量递减排列,但1%以下成分和色素存在排序灵活性;Carry-over成分是否需要表示要看其在成品中的功能、含量和适用规则。
复配原料中仍发挥作用的防腐剂等不能仅因供应商称“carry-over”就自动省略。
彩妆多色号应按每个实际配方和色素规则生成成分表,不要机械套欧美“may cont…
先看结论:日本全成分表示使用日本化妆品行业/法规认可的成分表示名称体系,不能把国际INCI英文名原样复制到日文销售标签。
同一原料需要映射到对应日本表示名称;复配原料还要正确拆分,避免把商品名或供应商内部名当成法定成分名。
对中国企业而言,企业最好维护INCI—CAS—日本表示名称三向主数据,并由日本责任方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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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部外品不是“功效更强的普通化妆品”营销等级,而是药机法下独立监管类别。
它通常涉及被认可的有效成分、功效范围、产品标准和承认/审批或适用程序;普通化妆品则不能自由使用医药部外品特定功效表达。两者在配方自由度、资料要求和上市时间上均不同。
中国品牌如果想主打美白、防脱或祛痘等功效,应在项目早期决定是否走医药部外品…
**结论:**不能假设一张全英文标签覆盖印尼、泰国、越南等所有东盟市场。ACD统一技术框架,但成员国对消费者信息语言有本地要求。
泰国需要泰文核心信息,越南需要越南语本地标签,印尼也有Bahasa Indonesia相关要求;新加坡/菲律宾英语接受情况又不同。
对中国企业而言,因此应维护国家语言矩阵,而不是把ASE…
不能假设一张全英文标签可以覆盖EU27。Article 19中部分信息的语言由产品投放市场的成员国法律决定,尤其是净含量、最短耐用/PAO相关提示、注意事项和产品功能等消费者信息。
成分名称则按照法规规定的共同成分名称体系处理,不是把INCI逐国翻译。
企业应维护Country Language Matrix,并区…
**结论:**通常做不到“一张包装原样全球销售”。共同英文设计可以作为母版,但法定字段、语言、责任主体地址、日期/PAO、原产国、警示和成分命名规则会随市场变化。
美国的PDP/Information Panel逻辑、欧盟Article 19、东盟本地语言要求、日本全成分名称、中国中文标签都不能简单合并成一个统一规则…
日本《药机法》第61条要求化妆品的直接容器或直接包装标示法定事项,核心包括製造販売業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制造编号或制造记号,以及法律/标准要求的特定成分、使用期限等事项。日本化妆品还要结合全成分表示制度和行业公正规约等规则完成消费者标签。
中国企业常见误区是把出口英文标签直接贴一张日文成分表就结束。实际还要核对日…
不能简单认为一张英文标签可以合法覆盖全部EU27。Article 19(5)把若干消费者信息的语言要求交由产品销售所在成员国决定,尤其是净含量相关表述、耐久/PAO相关文字、使用注意事项和产品功能等字段;不同国家对本国语言要求存在差异。Ingredient List使用法规规定的共同成分名称,处理逻辑又不同于普通营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