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判断普通化妆品还是药品/边界产品,核心仍是产品预期用途、成分和宣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或保持皮肤良好状态属于典型化妆品功能;如果宣称治疗痤疮、炎症、湿疹、促进创伤愈合、治疗脱发等,或者使用具有明确药理用途的成分,就应重新评估产品分类。
因此“在其他国家是化妆品”不能直接复制结论。企业应把英文和阿拉伯文产品名、…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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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不是一个完全统一到“联邦单一化妆品注册号”的简单市场,实际准入常与销售酋长国和当地主管体系有关。以迪拜为例,消费品企业通常通过Dubai Municipality的Montaji体系进行产品评估/注册,并由合格的本地企业账户处理;商业进口还可能涉及相应的进口放行服务。
中国品牌应先确定本地持证公司/进口商,再准…
加拿大CNF提交后,产品不是“一次通知终身不动”。Health Canada提供同一CNF体系用于**new、amend或discontinue**,产品配方、品牌/名称、制造商、进口商或其他通知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内容及时修订通知。
配方变化尤其要重新检查Hotlist和产品分类;进口商变化会影响本地联系和责…
加拿大要求化妆品使用INCI系统列示成分。一般应披露全部成分,并按Cosmetic Regulations及Health Canada标签指南处理排序;香精/香料和色素存在特定允许表示方式。INCI名称本身通常不需要英法双语翻译。
实际操作中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Hotlist中物质可能以INCI、CAS或其他同义…
加拿大大量消费者标签信息需要英语和法语双语,包括产品身份、警告/注意事项和安全使用说明等;净含量、经销商等还要符合Consumer Packaging and Labelling规则。
成分表是重要例外:使用INCI名称,不需要把每个成分再翻成英法两套。企业应把“需双语字段”和“INCI字段”分开管理,不能把美国英文…
加拿大Hotlist是Health Canada用来说明某些化妆品成分被禁止或限制的重要行政工具:prohibited表中的物质原则上不应存在于化妆品;restricted表则给出浓度、产品类型、警示或其他使用条件。
但Hotlist**不是完整的“正面准用清单”**。Health Canada明确说明,即使某成分没…
加拿大普通化妆品通常不是先取得类似药品的上市许可证,而是由制造商或进口商向Health Canada提交**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CNF)**。现行规则要求在首次销售后规定期限内完成通知,并提供产品名称、制造/进口信息、产品类型、使用部位、剂型、完整成分及浓度等资料。
上市前还应先筛查…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化妆品上有很多技术相似点,但不能视为“一套法规市场”。澳大利亚普通化妆品的工业化学品由AICIS管理,治疗性产品尤其防晒可能进入TGA/ARTG;新西兰则以EPA 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及Hazardous Substances框架为核心,并在2026年实施了…
新西兰进口商应能证明产品为何符合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而不仅是保存一张供应商声明。通常应保留完整配方和原料身份、Group Standard/Schedule筛查、必要的危险分类和SDS、标签版本、批号/供应记录,以及产品被分配到相应Group Standard的自我分类和a…
如果产品宣传治疗、预防或缓解疾病,或者通过药理/生理机制对人体产生治疗性作用,就可能超出新西兰普通Cosmetic Group Standard可以覆盖的商品定位,并需要重新判断是否属于药品、医疗产品或其他监管类别。
例如“改善外观、保湿、清洁”与“治疗痤疮、治疗湿疹、抗炎、促进创面愈合”不是同一层级。企业应看整体p…
新西兰标签要同时满足Group Standard和适用的EPA Labelling Notice。核心内容包括英文信息、完整成分表、必要的危险和安全使用信息、可联系的新西兰进口商或制造商信息,以及制造商原始来源或批号等追溯信息;含纳米材料时,还应按规则在成分名称后标示“nano”。
成分排序方面,1%及以上通常按浓度…
新西兰配方审核应以2026年现行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的Schedules为主:Schedule 4禁用物质;Schedule 5限用物质;Schedules 6、7、8分别规定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UV filters。不能只用旧版欧盟附件或供应商声明代替,因为新西兰2026…
新西兰化妆品主要受EPA的**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 2020**及相关Hazardous Substances Notices管理。2026年1月1日起新版要求已生效,范围、禁限用成分及允许色素、防腐剂、UV filters等Schedules 4–8均有更新,并且部分后续过…
通过Amazon Australia销售不构成AICIS、TGA或消费者标签义务的豁免。只要是商业性引入并向澳大利亚消费者供应,相关进口主体仍要判断工业化学品的AICIS合规;产品若因防晒或治疗性用途属于therapeutic good,也必须走TGA/ARTG路径。
平台Listing还是产品用途的重要证据。一个本…
澳大利亚变更评估要同时问两个问题:**原料引入身份有没有变?产品预期用途有没有变?** 新增或更换化学品可能改变AICIS introduction category,尤其是新化学品、纳米材料或危害特征变化;宣称从“保湿舒缓”变成“治疗炎症/痤疮”,则可能把产品从cosmetic推入TGA。
浓度变化也不能忽略,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