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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备案 新原料备案 安全评估 检验检测 特证申报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8月1—18日零新增,新规影响开始显现

截至2026年8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公开信息中,8月1—18日化妆品新原料新增备案公示为0条。本文结合第59号公告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分析新旧规则交接、申报路径调整、企业留档和既有数据适用性论证对备案节奏的影响,并结合累计510条备案、79条备案日期超过3年及《目录》Ⅱ6项等数据,观察新规落地后的行业变化。

化妆品过敏原标签合规:欧盟81种清单与中国标注要求解析

2026年7月31日欧盟(EU) 2023/1545新规要求新产品完成81种香精过敏原标注合规,驻留类阈值0.001%、淋洗类0.01%。中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与《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亦要求香精致敏原组分在阈值以上时标签标注。出口欧盟及国内企业须同步核查配方香精组分、INCI名称标注及配方备注栏申报一致性。

全球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则对比:一套包装为何不能通行多市场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以官方法规和主管机关指南比较中国、欧盟、美国普通化妆品与OTC药品、东盟、英国、加拿大、印度、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沙特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标签要求,解析责任主体、成分排序、本地语言、日期警示、电子标签和印尼清真标识差异,并说明欧盟1223/2009与SCCS体系为何适合作为全球标签底稿,却不能形成全球合规推定。

CIR、SCCS与中国上市使用数据的适用边界及六步评估法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系统区分SCCS、CIR安全结论、中国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证据属性,以身份桥、危害桥和暴露桥解释国际结论能否在中国安全评估中采用,并解析清单Ⅰ/Ⅱ、新原料注册备案、三年安全监测及转入存量目录的监管闭环,说明权威结论与市场使用记录不能机械相加的科学原因。

510项数据透视:化妆品肽类新原料备案与申报策略

截至2026年8月3日,510条化妆品新原料记录中识别出77条肽类相关备案,2025—2026年占70.1%。报告结合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59号公告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系统分析修饰肽、环肽与生物来源肽的备案趋势、结构鉴定、杂质控制、安全评价、较高生物活性判断及三年安全监测要求,为原料企业制定申报和质量策略提供依据。

新规切换月18项公示:7月化妆品肽类新原料占比38.9%

截至2026年8月3日,化妆品新原料统计底表已更新至510项;2026年7月国家药监局共公示18项新原料备案,环比下降21.7%,同比增长63.6%,前7个月累计134项。肽类原料以7项占据38.9%,植物来源和生物制造路线同步活跃;7月15日起新原料资料管理新规及技术通则施行。企业需围绕功能定位、制备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评估和监测期资料建立一致证据链,并正确区分备案公示与监管认可。

同日双备案!上美股份环五肽-4(国妆原备字20260133)获批,环肽军团覆盖六肽到三肽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公示更新,环五肽-4(INCI:CYCLOPENTAPEPTIDE-4)顺利完成备案,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60133。该原料为国产化学类原料,备案人为上美股份旗下上海中翊日化有限公司。同日上海中翊日化还同步完成环三肽-5(国妆原备字20260134)备案,加上此前环六肽-9(国妆原备字20240026),上美股份环肽原料矩阵覆盖六肽、五肽、三肽,成为国内环肽自研布局最深的美妆企业。截至2026年7月31日,2026年国内已累计完成134款新原料备案。

上美股份第二款自研环肽!环三肽-5(国妆原备字20260134)完成备案公示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公示更新,环三肽-5顺利完成备案,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60134。该原料为国产化学类原料,备案人为上美股份旗下上海中翊日化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7月31日,2026年国内已累计完成133款新原料备案,本次环三肽-5落地进一步丰富了品牌自研环肽原料矩阵,品牌方选用该原料可大幅压缩新品研发上市周期。

韩国化妆品安全评估修订草案:企业如何提前准备

2026年7月8日,韩国MFDS发布《化妆品法施行规则》部分修订案立法预告,意见期至8月18日。草案拟细化安全评估资料、评估人员资格、保存期限、境外制造现场检查和召回计划时限。文件尚未正式生效,企业宜先做档案差距评估。

2026年8月全球化妆品法规日历与申报节点

2026年8月,全球化妆品企业将连续面对加拿大81项香精过敏原、英国CMR禁用物质、韩国安全评估修订意见截止,以及澳大利亚AICIS新年度注册准备。本文按生效日、征求意见截止日和下一阶段期限整理行动顺序,帮助企业避免漏期。

欧盟香精过敏原新规切换:旧包装与库存如何处理

2026年7月31日,欧盟Regulation (EU) 2023/1545结束新增香精过敏原要求的新产品投放过渡期。企业必须区分“投放市场”和“市场提供”,按产品首次投放日期、标签版本和库存位置判断是否可继续销售,并同步更新CPSR、PIF及CPNP信息。

加拿大81项香精过敏原新规:标签与CNF同步改造

2026年8月1日起,加拿大新上市化妆品的香精过敏原个别披露范围扩展至81项,免洗与淋洗产品分别适用0.001%和0.01%阈值。输加企业需同步核对香精声明、英法双语标签及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避免标签与通报数据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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