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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目录"相关的化妆品法律法规问答,涵盖注册备案、安全评估、功效宣称等专业解答。

《牙膏分类目录》的制定背景

常见问题解答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牙膏备案管理、功效宣称等制度框架,同时明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牙膏的功效宣称、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并调整牙膏分类目录。 近年来,我国口腔护理市场高速发展,牙膏功效宣称日益多样化,部分产品存在宣称不规范、夸大功效甚至暗示医疗作用等现象。牙膏的功效如何划分、宣称如何规范,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 本...

牙膏的功效类别及管理要求

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立足口腔科学和行业发展实践,将牙膏功效系统划分为八个类别:基础清洁类、防龋类、抑牙菌斑类、抗牙本质敏感类、减轻牙龈问题类、去渍美白类、抗牙石类和减轻口臭类。每一类别牙膏均明确了对应的功效机理和功效宣称用语,构成了完整的牙膏功效分类技术体系。 《目录》根据牙膏各类功效的风险程度,将功效宣称用语的管理分为以下三类情形: 第一类:基础清洁类。基础清洁是牙膏最基本的功能属性,是所有牙膏均具备的...

《牙膏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常见问题解答

鉴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因此无法参照化妆品制度设立“新功效牙膏”注册通道。当前,《目录》已基本涵盖市场上成熟的牙膏功效类别,但考虑到科技进步与行业发展,未来仍可能出现新的功效类型。为此,《目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为新功效类别的纳入预留了制度空间。同时,对于新的功效机理和宣称用语,经充分论证并形成行业共识后,也可通过该机制适时对《目录》进行修订和增补。 ...

《牙膏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常见问题解答

鉴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因此无法参照化妆品制度设立“新功效牙膏”注册通道。当前,《目录》已基本涵盖市场上成熟的牙膏功效类别,但考虑到科技进步与行业发展,未来仍可能出现新的功效类型。为此,《目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为新功效类别的纳入预留了制度空间。同时,对于新的功效机理和宣称用语,经充分论证并形成行业共识后,也可通过该机制适时对《目录》进行修订和增补。 ...

《牙膏分类目录》实施过渡期安排

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全面规范牙膏的功效分类与宣称用语管理,涉及面广、影响深远,需要给予行业充足且科学的实施过渡期,确保政策实施平稳有序。《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牙膏分类目录〉的公告》立足行业实际,在明确自2027年5月1日起《目录》正式施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了分阶段实施的工作安排: 一是关于新备案产品。自《目录》实施之日起,新备案的牙膏应当符合《目录》规定的牙膏分类编码和功效宣称要求。 二是关于已备案...

《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在严守化妆品安全底线方面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常见问题解答

在严守化妆品安全底线方面,本标准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在现行化妆品管理法规的框架下,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分散的技术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完善,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形式明确了化妆品从原料到产品的全链条安全要求。 二是对化妆品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进行全面规范,例如:禁用物质、限用原料、准用原料中的防晒剂和着色剂、包装材料等,更加科学地界定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内涵和边界。 三是对儿童化妆品等设...

除发布新规外,国家药监局在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方面还采取了哪些优化举措?

新原料

近期,为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国家药监局还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持续推进化妆品新原料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技术支撑部门研究建立化妆品新原料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新原料注册备案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健全新原料创新指导工作机制,组织遴选新原料创新品种,对符合条件的品种提前介入、全程指导。 三是建立新原料和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工作机制,将原先的新原料注册备案与关联产品的注册串联,调整为可以并联进行,加速推进使...

配方含有甲醛缓释体类原料,产品执行的标准如何设置游离甲醛控制指标?

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配方中含有甲醛缓释体类原料(如咪唑烷基脲、DMDM乙内酰脲、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等)的产品,必须进行游离甲醛检测。《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将甲醛和多聚甲醛被纳入禁用物质管理,游离甲醛控制指标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原表4序号23最大允许浓度“总量0.2%”设置是不合理的,应依据国内外权威机构对游离...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等3项标准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2026年第48号公告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其中涉及禁用原料和准用原料的具体调整有哪些?相关过渡期是如何规定?

常见问题解答

(一)禁用原料调整:将汞及其化合物纳入《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表1),包括苯汞的盐类、硫柳汞,该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二)准用原料调整:化妆品准用防腐剂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由各类产品中总限量0.2%(以苯酚计)调整为(a)淋洗类产品总量0.2%(以苯酚计),(b)驻留类产品总量0.15%(以苯酚计),同时要求不得用于可能具有吸入风险的产品中;准用染发剂酸性紫43号(CI 60730)...

《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实施应注意哪些事项?

备案指南

(一)实施时间:2026年6月19日 (二)《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收录了72种化妆品原料常见使用目的及其说明,普通化妆品备案时配方填报的原料使用目应结合产品配方实际情况,参照《目录》及相关说明选择最为相关的使用目的,如原料使用目的确实不在《目录》范围以内的,可填报“其他使用目的”,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充分说明该使用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合规性,一般包括国外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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