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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妆品法规汇编Global Cosmetics Regulations (GCR) Compendium

汇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亚太、北美、拉丁美洲、中东、非洲、欧亚等区域,支持按区域、国家、分类、主题筛选和关键词搜索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cosmetics laws and regulations across major global jurisdictions, supporting filtering by region, country, category, topic, and keyword search

全球覆盖 法规汇编 多维度筛选 官方原文链接 持续更新
210
法规总数
164
现行有效
4
征求意见
8
覆盖区域
42
监管市场
40
辖区数量
筛选条件
重置
法规列表
  • Draft Partial Amendment to the Enforcement Rule of the Cosmetics Act 화장품법 시행규칙 일부개정령(안) 입법예고
    亚太 征求意见(截至2026-08-18) 法规草案
    韩国 韩国 发布:2026-07-08 MFDS Public Notice No. 2026-331
    安全评估 资料范围 评估员 进口 征求意见
    拟细化韩国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的豁免对象、安全评估人员资格、逐产品资料范围及保存期限,并提出资料保存至使用期限届满后一年或制造进口后三年的规则。草案还涉及进口化妆品境外制造商现场检查费用、召回期限和化妆品综合信息系统。若按草案定稿,韩国责任销售商将更系统地向境外制造商索取原料毒理、暴露、成品规格、使用…
  • Guideline for Preparing Cosmetic Safety Assessment Documentation 화장품 안전성 평가 자료 작성 가이드라인(민원인 안내서)
    亚太 现行官方指南(配套未来义务) 申报指南
    韩国 韩国 发布:2026-06-10 实施:2026-06-10 Guide No. 1506-01
    安全评估 资料编制 暴露评估 毒理 产品资料
    为韩国新设的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制度提供编制原则和操作说明,帮助责任销售商及评估人员组织产品身份、定性定量配方、原料毒理、安全使用历史、暴露条件、成品特性和安全结论等资料。该文件属于主管机关指南而非独立法律,但会直接影响未来资料包的结构和充分性。中国制造商应据此建立可向韩国责任销售商提供的原料与成品证…
  • Regulation on Reporting Production and Import Performance and Ingredient Lists of Cosmetics 화장품의 생산ㆍ수입실적 및 원료목록 보고에 관한 규정
    亚太 现行有效 申报法规
    韩国 韩国 发布:2026-05-13 实施:2026-05-13 MFDS Notice No. 2026-38
    进口实绩 生产实绩 原料清单 年度报告 韩国
    规定韩国化妆品生产和进口实绩以及产品原料清单的报告主体、内容、格式和提交方式,涵盖责任销售商、制造商及定制化妆品销售相关报告。境外制造商通常不直接申报,但需向韩国责任销售商提供与实际上市配方一致的成分名称、制造信息和变更记录,以支持年度报告和监管核查。企业应将报告用原料清单与标签成分表、安全标准审查…
  • Notification of Cosmetics: Guide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s Notification of Cosmetics: Guide for Cosmetic Notifications
    北美 现行官方指南 申报指南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 发布:2026-04-02 实施:2026-04-02
    CNF 加拿大地址 完整配方 标签附件 变更
    说明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的申报资料和填报方法。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在加拿大首次销售后10日内通知,并在配方、产品名或联系信息变化后10日内更新。资料包括品牌名称、产品类型、用途、使用部位、完整INCI成分及浓度、制造商进口商和标签联系人;含限用成分或可避免危害时应附标签。…
  • Regulation on Safety Standards, etc. of Cosmetics 화장품 안전기준 등에 관한 규정
    亚太 现行有效 技术规范
    韩国 韩国 发布:2026-03-18 实施:2026-03-18 MFDS Notice No. 2026-19
    禁用原料 限用原料 防腐剂 紫外线过滤剂 流通产品标准
    规定韩国境内制造、进口或流通的全部化妆品所适用的原料和成品安全标准。附件列出禁用原料、限用原料及使用条件,并管理防腐剂、紫外线过滤剂等准用体系;同时规定流通化妆品的重金属、微生物等安全指标和试验方法。配方核查必须使用现行韩文附件,尤其关注原料名称、最大浓度、产品类型、使用部位和警示语。当前版本为20…
  • Cosmetic Products — Mandatory Health Notification Procedures Cosméticos — Asignación de Notificación Sanitaria Obligatoria (NSO)
    拉丁美洲 现行官方程序 申报指南
    哥伦比亚 哥伦比亚 发布:2026-01-01
    NSO 申请表 变更 自由销售证明 标签终稿
    提供哥伦比亚新产品NSO自动分配、变更、续期、平行进口认领和自由销售证明的现行表格与说明。申请人需提交Decision 833统一表格、企业与制造信息、配方和标签;若先提交标签稿,上市后应交最终标签,之后的配方、品牌、制造商或标签卫生信息变化需办理技术变更。页面还明确NSO状态查询和宣称边界,是国家…
  • 亚太 已发布,分阶段实施(2026—2031) 修订法律
    韩国 韩国 发布:2025-12-30 实施:2026-12-31 Act No. 21302
    安全评估 责任销售商 产品资料 评估员 分阶段实施
    在韩国《化妆品法》中引入产品安全评估资料制度,要求责任销售商按产品编制安全评估资料,交由具备资格的安全评估人员审查并保存,同时建设化妆品综合信息系统。制度将按法定安排和企业规模分阶段实施,后续施行规则还会细化豁免、评估员资格、资料范围及保存期限。对中国出口企业而言,韩国责任销售商将需要从制造商取得完…
  • Sunscreen Regulation in Australia Sunscreen regulation in Australia
    亚太 现行官方指南 边界与准入指南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发布:2025-12-19 实施:2025-12-19
    防晒 ARTG 化妆品边界 SPF 标签
    区分主要防晒、部分治疗性次要防晒与被排除的化妆品次要防晒。治疗性产品通常必须在ARTG列入,使用准用活性成分、认可制造场地并满足测试、标签和广告要求;润唇、粉底、保湿和晒后等在特定SPF、包装和宣称条件下可能被排除,但仍受防晒标准、AICIS成分和化妆品标签标准约束。中国出口前应按真实宣称和剂型确定…
  • Resolution No. 2548 prohibiting TPO and DMPT in Cosmetic Products Resolución N° 2548 por la que se prohíbe el uso de TPO y DMPT en productos cosméticos
    拉丁美洲 现行有效 成分禁令
    安第斯共同体 安第斯共同体(CAN) 发布:2025-12-15 实施:2025-12-15 Resolution 2548
    TPO DMPT 禁用成分 甲油胶 撤市
    禁止安第斯共同体化妆品使用TPO和DMPT,并禁止为含这些成分的产品分配、续期或认可NSO。既有产品自生效日起不得继续制造、进口、分销或销售,须在60日内撤市,不允许通过库存消化或原通知下改配方;期满NSO自动取消。该决议对半永久美甲产品尤其关键,要求立即筛查光引发剂和胺类助剂的真实组成。
  • Issuance of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Issuance of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亚太 现行官方程序 申报指南
    菲律宾 菲律宾 发布:2025-09-01 实施:2025-09-01
    CPN LTO 标签稿 原产证明 安全资料
    规定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制造商、贸易商或经销商申请化妆品产品通知所需账户、费用和资料。常规通过电子门户提交;遇用途或成分需要澄清时,FDA可要求作用机制、原料或产品原产证明、标签稿、使用说明、SDS和检验报告。提交资料不保证签发CPN,获通知后企业仍需保持配方、标签和PIF符合ACD,申报信息实质变化…
  • COFEPRIS Procedures for Importation of Cosmetic Products Importation procedures for foods, supplements, cosmetic products and additives
    拉丁美洲 现行官方程序 进口规则
    墨西哥 墨西哥 发布:2025-08-14 实施:2025-08-14 COFEPRIS-01-002 / 01-005 / 01-006
    进口许可 进口通知 样品 VUCE COFEPRIS
    列出化妆品等货物进口所适用的卫生事前许可、样品或个人用途、退运、许可变更和卫生进口通知等手续编号,并可通过墨西哥外贸单一窗口办理。是否触发具体手续取决于商品税则、用途和风险条件,企业需与报关资料、制造商、批号、数量和标签信息保持一致。该页面是操作入口,不表示所有普通化妆品均需同一种许可。
  • Documents Required for Variations of Cosmetic Products Documents Required for Variations of Cosmetic Products
    中东及非洲 现行官方指南 变更指南
    埃及 埃及 发布:2025-08-04 实施:2025-08-04 EDREX: GL.CAPP.041 Version 01/2025
    变更 标签 配方 制造商 通知维护
    规定已注册或已列入通知的化妆品在有效期内修改产品及附件资料时所需文件,并按变更类型区分企业、制造场地、配方、名称、包装、标签和其他信息的支持材料。企业不能只修改实物或商业资料而不维护EDA记录;应先判断变更是否允许在原通知下办理、是否需重新申请,并保持新旧版本和授权链。指南有助于数据库建立chang…
  • Circular No. 34/2025/TT-BYT amending Circular No. 06/2011/TT-BYT on Cosmetic Management Thông tư số 34/2025/TT-BYT sửa đổi Thông tư số 06/2011/TT-BYT quy định về quản lý mỹ phẩm
    亚太 现行有效 修订通告
    越南 越南 发布:2025-07-03 实施:2025-08-18 34/2025/TT-BYT
    产品公布 进口 授权书 CFS 行政程序
    更新越南2011年化妆品管理通告的部分行政程序和资料要求,使产品公布、进口文件及主管机关处理机制与新的法律和电子政务体系衔接。进口化妆品仍以境内责任主体提交产品公布、制造商或所有者授权书、适用的自由销售证明及东盟格式PIF为基础。数据库应将本通告与06/2011/TT-BYT建立“修订”关系,并以修…
  • Cosmetics Act 화장품법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基础法
    韩国 韩国 发布:2025-04-01 实施:2026-04-02 Act No. 20901, as amended
    责任销售 功能性化妆品 标签 安全标准 召回
    规定韩国化妆品制造、进口、责任销售、定制化妆品、功能性化妆品审查或报告、质量和安全标准、标签广告、市场监督及处罚等制度。产品经营主体需根据业务类型完成登记或报告并履行质量与安全责任;功能性化妆品涉及美白、改善皱纹、防晒等指定功能时适用专门审查或报告路径。法律还授权 MFDS 制定禁限用成分和安全标准…
  • Public Manual for Cosmetic Product Notification คู่มือประชาชน การขอจดแจ้งเครื่องสำอาง
    亚太 现行官方指南 准入指南
    泰国 泰国 发布:2025-03-28 实施:2025-03-28 Updated 28 March 2025
    产品通知 申请资料 进口商 授权书 标签
    说明泰国化妆品上市前通知的申请主体、在线流程、产品资料、配方、制造商或进口商信息、授权文件、标签送审情形以及不符合自动审查条件时的人工处理。产品通知收据不代表主管机关认可产品安全或功效,责任主体仍需保证成分、生产、标签和广告合规。中国出口方应与泰国进口商统一产品名称、类别、完整配方、制造地址和包装资…
  • Registration on the Cosmetic Products Dealers Registry Registration on the Cosmetic Products Dealers Registry
    中东及非洲 现行有效 准入制度
    以色列 以色列 发布:2025-01-01 实施:2025-01-01
    经营者登记 责任代表 通知 欧洲路线 ISO 22716
    要求制造、进口或经营化妆品的主体先进入经营者名册,符合以色列设立、许可及人员条件,并按活动类型声明ISO 22716合规。登记后、产品上市前,由责任代表通过化妆品门户走基础路线、欧洲路线或平行进口路线提交营销通知;登记通常有效五年。采用欧洲路线的合格进口商还需建立质量安全控制计划并对每批进口实施,通…
  • 亚太 现行有效 质量规范
    韩国 韩国 发布:2024-08-22 实施:2024-08-22 MFDS Notice No. 2024-46
    GMP 质量保证 厂房 生产 文件记录
    规定化妆品制造和质量管理的组织人员、厂房设施、原辅料与包装材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文件记录、偏差、投诉、召回、自检及主管机关符合性评价等要求。法规文本以鼓励实施CGMP和优秀制造供应为目标,但韩国责任销售商仍须确保委托制造与质量管理满足《化妆品法》的强制义务。中国制造商作为供应链环节,应准备与本标…
  • 亚太 现行有效 行政公告
    中国台湾 台湾地区 发布:2024-06-26 实施:2024-07-01 MOHW Announcement No. 1131604395
    产品登录 适用范围 制造商 进口商 手工皂
    明确除免办工厂登记的化妆品制造场所生产之固态手工皂外,制造或输入业者应在产品供应、销售、赠送、公开陈列或提供试用前完成产品登录。该公告解决产品登录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具体登录项目、程序、三年效期、变更和展延仍须结合《化粧品产品登录办法》。境外企业应通过当地责任业者完成信息提交并保持配方和标签一致。
  • Regulations Amending Certain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Disclos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 Regulations Amending Certain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Disclos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
    北美 现行有效(香料过敏原条款分阶段) 修订法规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 发布:2024-04-24 实施:2024-10-12 SOR/2024-63
    香料过敏原 小包装 产品通知 标签 数字披露
    强化加拿大化妆品成分透明度,要求达到阈值的香料过敏原在成分表中单独披露,并在化妆品通知中反映相关信息。法规对小包装增加通过网站披露完整成分表的灵活方式,同时更新制造商定义、通知资料和主管机关停止销售等监督工具。除香料过敏原条款外,多数修订在注册后180日生效;香料过敏原披露在注册后两年实施,并动态衔…
  • 亚太 现行有效(经修订) 成分公告
    中国台湾 台湾地区 发布:2024-03-21 实施:2024-07-01 MOHW Announcement, as amended
    禁用成分 杂质限量 CAS 配方审核 召回
    列出化妆品不得故意添加的成分,并对部分因原料或制造过程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微量残留设置限值或说明。清单使用英文或INCI名称及CAS号识别物质,是产品登录前配方筛查和PIF安全评估的核心依据。含禁用成分的产品不得供应、销售、赠送、公开陈列或提供试用,制造或输入业者还可能承担通知下游、回收、销毁及罚款责任…
共 75 条法规,当前第 1 / 4 页
常见问题
本汇编收录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法律法规,涵盖欧洲(EU)、亚太(ASEAN)、北美(US FDA)、拉丁美洲(MERCOSUR)、中东(GSO)、非洲、欧亚(EAEU)等区域,包括基础法、核心法规、实施法规、技术法规、标准等各层级法律文件。
所有法规数据均来源于各国政府、监管机关或政府间组织的官方数据库、官方公报或官方标准目录,每条记录均标注了官方来源域名和链接,并定期进行核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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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法规均提供中文工作摘要(300-500字),涵盖法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法规名称以官方英文名为准,同时提供本地语言法定名称。中文摘要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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