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22716可以作为建立化妆品GMP体系的重要基础,但不能直接把“有ISO证书”当成巴西法规合规结论。ANVISA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有本国GMP规则和检查要求,当前监管实践仍会关注实际执行、文件、偏差、卫生控制、批次记录和配方一致性,而不是只看证书封面。
对进口品牌而言,本地企业还要能证明境外工厂持续按受控体…
全球化妆品合规问答知识库
收录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妆品注册备案、安全评估、标签宣称、新原料申报等高频合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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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VISA在2026年继续更新化妆品原料监管框架,其中**RDC 1.029/2026**对受限制物质清单进行了更新,并明确这一轮规则与国际参考及MERCOSUR技术法规进一步协调。对已上市产品而言,不能只在新SKU立项时才检查;现有formula master也要重新跑一次gap analysis。
审核时应同时…
不能把“标签成分排序规则”误解成“系统中1%以下成分不需要申报”。SFDA FAQ明确指出,系统需要录入标签所列出的**所有成分及其浓度**。因此,即使某些成分在最终标签上可按适用规则排序或以香精类别表达,法规申报仍应掌握足够完整的定量配方信息。
这对香精、预混物和复配活性原料尤其关键。品牌方如果只从OEM拿到“Fr…
加拿大已经进入香料过敏原标签新制度的实施阶段,而且有两个不同层级的时间点。自**2026年4月12日**起,新旧化妆品在超过阈值时都必须单独披露首批24种香料过敏原:leave-on产品阈值为0.001%,rinse-off产品为0.01%。
随后,从**2026年8月1日**起,新化妆品需要按扩展后的清单披露更多香…
可以有过渡期,但不能把“当前还能卖”理解为配方长期合规。EPA在2025年进一步调整了Homosalate过渡安排:对于含**超过10% Homosalate**的化妆品,进口商和制造商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切换;供应商和零售商自**2028年7月1日**起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产品,最终库存还存在后续处置截止…
新西兰新版Cosmetic Products Group Standard已于**2026年1月1日**对进口商和制造商进入核心生效阶段,但并不是所有旧库存都在当天必须销毁。EPA设置了分阶段过渡安排:进口商和制造商从2026年1月1日起应按新版规则进口或生产;对于因新版规则而不再合规的普通旧库存,供应商和零售商通常自…
**结论:**药机法第61条要求化妆品直接容器或直接包装标示製造販売業者名称/地址、販売名、製造番号或製造記号,以及指定成分/指定产品使用期限等适用事项。
全成分表示还受相关通知和行业规则管理,外包装与直接容器的信息分配需结合包装结构判断。
对中国企业而言,仅在外箱贴中文品牌方信息、瓶身没有日本责任主体和追溯信息,…
日本全成分表示原则上按配方含量递减排列,但1%以下成分和色素存在排序灵活性;Carry-over成分是否需要表示要看其在成品中的功能、含量和适用规则。
复配原料中仍发挥作用的防腐剂等不能仅因供应商称“carry-over”就自动省略。
彩妆多色号应按每个实际配方和色素规则生成成分表,不要机械套欧美“may cont…
2026年越南正在推进新的化妆品管理Decree草案,但在正式颁布和生效前,它仍是Draft,不应被写进数据库“现行强制要求”。
企业可以把草案涉及的主体责任、数字化管理、产品安全/市场监督等潜在变化做gap list,同时继续遵守Circular 06/2011/TT-BYT及已生效修订。
法规监控中应明确Dra…
中国进口化妆品进入越南通常需由合格的越南本地责任企业办理Cosmetic Product Proclamation,并准备产品资料、制造商信息、授权文件以及适用的CFS等。
产品公示后仍要满足PIF、标签、配方和上市后监管要求。
越南现行规则仍以Circular 06/2011/TT-BYT及后续修订为基础,202…
**结论:**BPJPH明确,化妆品自2026年10月18日起进入强制Halal认证阶段。中国品牌不能把这理解为“只有本地生产化妆品才需要”,进口产品同样需要按印尼Halal Product Assurance框架评估。
Halal准备涉及原料来源、生产过程、清洁/隔离、文件追溯和认证安排,周期通常远长于单纯换一个标…
PerBPOM No.25 Tahun 2025已成为印尼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的重要现行依据,企业应按其禁用、限用以及允许的色素、防腐剂、UV filter等条件重新审查配方,而不是继续仅引用旧的2019规则。
要按具体物质、CAS/INCI、产品类型、浓度和警示条件核对;香精和复配原料还要拆解带入成分。
对已通知产…
ASEAN Cosmetic GMP提供区域化妆品制造基本原则,ISO 22716与其在人员、厂房、生产、质量、投诉/召回等方面高度相近,但具体市场如何接受证书或证明仍由成员国实施。
中国工厂可以以ISO 22716体系作为核心,但要准备当地主管机关需要的GMP证明、工厂信息和审计资料。
证书不能替代实际批记录、偏…
作为GB化妆品销售的防晒产品需要使用合法UV filters,并以适当测试支持SPF/UVA等宣称,同时避免“100% protection/sunblock”等误导性绝对表述。
英国与EU成分规则可能逐步分化,因此不能永远只查EU Annex VI。
防晒标签还应包含安全使用信息并与功效测试条件一致,防水/耐水主…
**结论:**仍然需要。通过Amazon EU或独立站直接面向欧盟消费者销售,并不会取消Regulation 1223/2009对欧盟RP、PIF/CPSR、标签和CPNP的要求。
电商只是销售渠道,不能替代法定责任主体。若中国品牌没有欧盟设立主体,通常需要安排合格的欧盟RP并处理进口责任链。
**实务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