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什么时候注册,什么时候备案?
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其他新原料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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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其他新原料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
情形1是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或祛斑美白功能,且不以安全使用历史等减免情形申报的新原料。
情形2是不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且不选择其他减免情形的新原料。
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抗皱以及其他直接对人体发挥功效的原料,应研究作用机理。
除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功能外,其他使用目的的功能依据资料原则上留档备查。
一般应提交表2第1至9项;具有祛斑美白功能的,还应提交人体长期试用试验。
一般应提交表2第1至7项;祛斑美白原料缺少合格的长期消费者使用资料时,还要补充人体长期试用试验。
按情形1注册的祛斑美白新原料应提交;情形3或5无法提供合格的长期消费者安全使用资料时也应提交。
应掌握不少于100名消费者连续使用同一产品1年以上的情况,或开展长期人体试用安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