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控制报告应包括哪些信息?
问题摘要
应包括新原料基本信息、生产或进口与销售及使用情况、安全问题或突发情况原因分析、处置措施和处理结果。
一、法规依据与具体说明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内容应围绕具体风险信号形成闭环,并说明受影响批次、关联产品、召回或暂停措施、后续监测计划和责任人。
二、判断与资料准备
注册备案完成后,应建立持续更新的原料和关联产品台账,记录首次关联产品日期、产销量、不良反应、抽检召回、风险处置和平台提交回执。年度报告、风险控制报告、变更资料和留样信息之间应保持一致并可追溯。
三、适用边界与注意事项
期限计算和报告内容应以平台要求及现行规定为准,企业内部可设置提前预警,但不能用内部日期替代法定期限。发现安全信号时,应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不能等待年度报告时一并处理。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公告2026年第59号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