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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原料安全监测年度报告何时提交?

问题摘要
应在安全监测每满1年前30个工作日内提交。

一、法规依据与具体说明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该期限按首次关联产品注册或备案日期形成的监测周年倒推。建议系统同时保存法定截止日和内部提前截止日,并记录提交回执。

二、判断与资料准备

注册备案完成后,应建立持续更新的原料和关联产品台账,记录首次关联产品日期、产销量、不良反应、抽检召回、风险处置和平台提交回执。年度报告、风险控制报告、变更资料和留样信息之间应保持一致并可追溯。

三、适用边界与注意事项

期限计算和报告内容应以平台要求及现行规定为准,企业内部可设置提前预警,但不能用内部日期替代法定期限。发现安全信号时,应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不能等待年度报告时一并处理。

法规依据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公告2026年第59号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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