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专业解读

2026年7月15日《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及配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施行后,新原料注册备案进入换轨期,存量申报件正按新规重新整理资料。安全评估报告是新原料资料体系的核心,也是技术核查退回的高发环节。本文结合新规要求,梳理新原料安全评估的六大实务要点。

一、暴露评估:多途径、全身暴露与特殊人群

评估新原料的安全性时,应结合使用方式、使用部位、使用量和使用频率、持续时间等,充分考虑经皮、吸入、经口(如儿童误用时的意外摄入)等多种暴露途径。用于驻留类产品的原料需考虑全身暴露;同时应结合产品类型,关注原料可能用于婴幼儿及儿童产品时的暴露情形,必要时提高评估的保守程度。

二、MoS计算与SED口径:按天然存在浓度

驻留类产品原料的安全边际(MoS)应按经典公式计算,即NoObservedAdverseEffectLevel/SED。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系统暴露量(SED)应基于产品中原料的天然存在浓度进行计算——例如植物提取物应按其中目标组分天然存在的浓度折算,而不是简单按提取物的配方添加量计算。这一口径差异会直接改变MoS结论,是审评中常见的技术分歧点。

三、风险物质评估:对照限量要求逐项核查

应结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或相关原料标准的要求,对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二噁英、溶剂残留等风险物质进行评估,确认符合相应限量。来源为动植物、发酵产物等的原料,还应结合采收、加工过程评估引入风险物质的可能。

四、完整版安评已无退路

简化版安全评估的过渡政策截至2025年4月30日。自2025年5月1日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中的安全评估报告必须采用完整版,不能再用“该原料在配方中浓度较低,不会引起安全性问题”等简化论述。新原料安全评估报告应参照《技术通则》相应附件的格式编制,毒理学数据、暴露量计算、安全边际评估均需来源可溯、计算可复核。

五、已有数据利用:权威结论与安全食用历史

新规鼓励充分利用已有数据信息,包括国内外权威机构已发布的安全结论(如CIR、SCCS评估结论)、安全食用历史、适当暴露史等。其中,安全食用历史可用于相应情形新原料毒理学资料的减免,证明资料应参照《技术通则》附件2的要求提供。对于情形5可食用新原料,还应结合食用方式、用途、食用量、适宜及不适宜人群等食用情况和限制要求,并按食用限量等条件严格评估。

困境一:食用量数据缺失

实务中,大部分可食用植物原料并没有法定的“食用限量”。普通食品(果蔬、药食同源物质)属于日常膳食,不存在 GB 2760 式的 ADI;传统食用历史文献也多只说明“可食用”,不给出每日食用量。但新规恰恰要求把“食用情况”与“化妆品暴露量”做对比——没有食用量,比对就无从做起。

困境二:提取率与使用量无法对应

食用历史对应的对象是原植物或食材本身,而化妆品中使用的是经过提取、浓缩的提取物,两者之间存在提取倍数的鸿沟:配方中添加 1% 的 10:1 提取物,等效原植物浓度约为 10%。评估人员往往拿不到原料商的提取倍数数据,食用量与化妆品使用量之间缺乏可直接换算的桥梁。

困境三:经口暴露与经皮暴露不可直接等同

“能吃所以外用安全”的推论隐含两个前提:化妆品暴露量显著低于经口摄入量,且经皮吸收率不高于经口吸收率。但经口是间歇性全身暴露、经皮是皮肤局部长时间接触,暴露特征完全不同;多数植物成分缺乏实测经皮吸收率数据,低分子量、亲脂性强或配方含促渗剂时经皮吸收还可能超出预期,直接外推的可靠性存疑。

困境四:“一般食用量”无取值指南

《技术通则》要求“结合一般食用量分析安全性”,却没有界定一般食用量如何取值。可参考的数据来源分散且权威性不一:《中国食物成分表》和膳食调查是人群摄入量统计而非安全限量,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仅覆盖少数物质,传统文献只有定性描述。不同评估人员按不同口径取值,评估结论的可比性和审评的可预期性都成问题。

困境五:TTC 等现成方法难以援用

毒理学关注阈值(TTC)也帮不上忙——TTC 的适用对象是杂质、风险物质等非刻意添加的痕量物质,不能作为新原料本身的安全评估方法。新原料是刻意添加的功效成分,其暴露量若真的低到 TTC 阈值以下,加入化妆品便失去了功能意义。至此,情形5可食用植物原料的评估在现行指南体系内缺乏完整、明确的方法学路径,评估人员的困境真实存在。

六、交叉参照与TTC:两种方法,边界分明

交叉参照与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是两类不同的评估方法,不可混用。交叉参照基于结构相似性,用已测试的类似物毒理学数据外推目标原料的安全性,可利用局部淋巴结试验(LLNA)、离体牛角膜混浊和通透性试验(BCOP)等动物替代试验数据;TTC则基于化学物的已知致癌性、致突变性等毒理学数据建立阈值,评估每日安全摄入量,其适用对象主要是化妆品中的杂质、风险物质等非刻意添加的痕量成分,而非刻意添加的原料本身,使用时应按照《化妆品原料毒理学关注阈值(TTC)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执行。

TTC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物质:金属或金属化合物、强过敏原、蛋白质、甾醇类、具有高生物蓄积潜力的物质,以及纳米材料、现场反应生成的成分或剂型等,均不得采用TTC方法评估。纳米材料的安全评估限制更为严格——不得采用TTC、交叉参照及分组交叉参照方法,必须依靠针对纳米特性的完整毒理学数据。

结语

换轨期内,无论在审件重报还是新项目立项,安全评估报告都是资料差距分析的首要对象。企业应尽早对照《技术通则》核查毒理数据完整性、暴露量计算口径和方法适用边界,避免因安评技术问题延误申报节奏。

常见问题解答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评估什么时候必须用完整版报告?

简化版安全评估的过渡政策已于2025年4月30日截止。自2025年5月1日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中的安全评估报告必须采用完整版,每个原料均需提供完整的毒理学终点数据、暴露量计算和安全边际评估,不可使用“浓度较低不会引起安全性问题”等简化论述。

交叉参照和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有什么区别?

交叉参照基于化学结构相似性,利用已测试类似物的毒理学数据外推目标原料安全性,可结合LLNA、BCOP等动物替代试验数据使用;TTC则基于已知致癌性、致突变性等毒理学数据建立暴露阈值,评估每日安全摄入量。两者方法原理不同。需要强调的是,TTC只适用于杂质、风险物质等痕量物质的评估,不能作为新原料本身的安全评估方法——刻意添加的功效成分暴露量若低于TTC阈值,加入化妆品便失去了功能意义。选择方法时应按照《化妆品原料毒理学关注阈值(TTC)应用指南》要求判断适用性。

哪些物质不适用TTC方法评估?

金属或金属化合物、强过敏原、蛋白质、甾醇类、具有高生物蓄积潜力的物质,以及纳米材料、现场反应生成的成分或剂型,均不得采用TTC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纳米材料限制更严格,TTC、交叉参照和分组交叉参照方法均不可用,需依靠完整毒理学数据评估。

植物提取物的SED应该按什么浓度计算?

植物提取物的系统暴露量(SED)应基于产品中目标组分天然存在的浓度计算,而不是按提取物在配方中的添加量折算。计算口径的选择直接影响MoS结果,是安全评估审评中的常见技术分歧点,申报时应保留完整的浓度折算依据。

情形5可食用植物原料的评估面临哪些困境?

主要困境有五个方面:一是食用量数据缺失,多数可食用植物原料无法定食用限量;二是食用历史对应原植物而化妆品使用提取物,提取倍数数据难以获取;三是经口与经皮暴露特征不同,且缺乏实测经皮吸收率数据;四是“一般食用量”缺乏取值指南,数据来源权威性不一;五是TTC只适用于杂质、风险物质等痕量物质的评估,不能作为新原料本身的评估方法。现行指南体系内尚缺乏完整明确的方法学路径。

绿翊提示:完整版安全评估不是套用模板,而是要为每项原料建立来源清晰、条件适用、计算可追溯的证据链。绿翊合规的法规与安全评估团队围绕原料毒理数据、风险物质、暴露量、SED/MoS、TTC及交叉参照开展系统评估,并通过妆企易安评工具与人工复核提升检索和编制效率。新规换轨期存在原料数据缺口、方法适用争议或报告整改问题的,可提交配方和现有资料进行专项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