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目录 - 相关文章

绿翊合规是国内领先的化妆品注册备案代理申报机构,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普通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备案、新原料备案、原料安全评估等一站式合规服务,40000+成功案例,95%一次通过率,10年行业经验。

注册备案 新原料备案 安全评估 检验检测 特证申报

2026情形2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指南:无安全历史原料资料全解

2026年新《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实施后,不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且无充分安全使用或食用历史的新原料通常按情形2备案。企业不仅要准备第1至7项毒理资料,还需完成来源工艺分类、命名、研制报告、组成与结构鉴定、工艺及风险物质、质量标准、三批检测、稳定性和安全评估。本指南逐章说明必交、留档、减免和增项边界。

化妆品新原料来源工艺分类判定解读:类别归属边界、复配限制与命名要求

2026年7月15日实施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延续了按来源工艺和风险程度分类的管理框架。本文依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及国家药监局政策问答,解读化学合成、天然来源、生物技术等类别的判定边界、化学修饰与发酵原料归属规则、复配原料限制及不属于新原料的四种情形。

天然来源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解读:植物动物矿物原料要求与YY/T 10002通则

2026年4月发布的YY/T 10002-2026《化妆品用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将于2027年5月实施,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共同构成天然来源新原料技术框架。本文解读植物、动物、矿物来源新原料的种属鉴定、拉丁学名要求、内源性风险物质分析和特征性成分质控要点。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第五次调整:NMN与补骨脂酚等4种新原料纳入目录II

2026年8月19日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第五次动态调整,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补骨脂酚、鲸蜡基二甘油三(三甲基硅氧基)硅乙基聚二甲基硅氧烷和壬二酸单酰胺丙基二甲胺4种新原料监测期满3年正式纳入目录II。企业可在规定安全使用量内直接使用上述原料进行产品备案,无需再单独申报新原料备案。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8月1—18日零新增,新规影响开始显现

截至2026年8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公开信息中,8月1—18日化妆品新原料新增备案公示为0条。本文结合第59号公告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分析新旧规则交接、申报路径调整、企业留档和既有数据适用性论证对备案节奏的影响,并结合累计510条备案、79条备案日期超过3年及《目录》Ⅱ6项等数据,观察新规落地后的行业变化。

防脱发配方怎么选:侧柏叶提取物用量、机制与合规证据

截至2026年8月,中国防脱发产品仍属特殊化妆品,需按规定方法完成成品人体功效试验。文章结合三份公开注册批件标准,解析侧柏叶提取物为何成为主流防脱发剂、商品原料0.5%至3%常见试配区间如何按固形物和槲皮素等指标折算,并比较咖啡因、腺苷、迷迭香油、锯棕榈、南瓜籽油、烟酰胺和泛醇的机制、证据等级、剂型适配及药品边界,帮助品牌建立可注册的多通路配方。

美白祛斑配方怎么选:成分用量、多通路搭配与全球合规

截至2026年8月,中国祛斑美白产品仍按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文章从黑色素生成、转运、炎症、抗氧化和角质更新五条通路,详解熊果苷、烟酰胺、传明酸、曲酸、维生素C及苯乙基间苯二酚的建议试配量、法规限量、稳定性和人体证据,并提供敏感肌、油痘肌、干性肌及反复色沉的科学搭配方案,对照中国、韩国、日本、欧盟和美国要求,帮助品牌避免把海外有效量或供应商建议量误当中国法定上限。

2026年8月更新 | 中国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为强化原料管理、保障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修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禁用组分表,形成《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及《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经专家审议通过,2021年5月26日生效,替代原表并纳入规范。即日起,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或进口含目录所列禁用原料的产品。

全球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则对比:一套包装为何不能通行多市场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以官方法规和主管机关指南比较中国、欧盟、美国普通化妆品与OTC药品、东盟、英国、加拿大、印度、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沙特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标签要求,解析责任主体、成分排序、本地语言、日期警示、电子标签和印尼清真标识差异,并说明欧盟1223/2009与SCCS体系为何适合作为全球标签底稿,却不能形成全球合规推定。

欧盟美国与中国化妆品监管体制的客观比较及企业合规选择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客观比较欧盟统一法规与成员国执法、美国联邦MoCRA与州成分法及OTC专论、中国全国统一技术规则与新原料全周期管理,分析各自效率和成本;同时讨论欧美开放数据库对中国的启示、中国减负政策的国际借鉴价值,以及台湾地区PIF全面实施可能面对的结构性挑战,避免用单一“严格程度”掩盖制度差异。

CIR、SCCS与中国上市使用数据的适用边界及六步评估法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系统区分SCCS、CIR安全结论、中国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证据属性,以身份桥、危害桥和暴露桥解释国际结论能否在中国安全评估中采用,并解析清单Ⅰ/Ⅱ、新原料注册备案、三年安全监测及转入存量目录的监管闭环,说明权威结论与市场使用记录不能机械相加的科学原因。

全球化妆品安全资料母档与四地申报转换及资料提交实务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建立全球化妆品安全资料母档的十二个模块,并比较中国安全评估与信息服务平台、欧盟CPSR/PIF/CPNP、东盟PIF及成员国通知、美国MoCRA安全证明与OTC药品eDRLS路径,明确企业需要准备什么、由谁签署、在哪里提交、哪些资料仅需存档备查,并划分可跨地区复用的原始数据与必须本地生成的法律文件。

联系我们
转发分享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微信扫一扫转发分享

返回顶部
绿翊合规 在线客服 🤖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输入问题后发送,客服会尽快回复。
客服正在回复中...

按 Enter 发送 · Shift+Enter 换行  |  Powered by 绿翊AI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