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物和聚合物在分类中如何处理?
来源工艺分类还需区分单一化合物与混合物,聚合物在表格中列入混合物分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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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艺分类还需区分单一化合物与混合物,聚合物在表格中列入混合物分支管理。
情形1和2为一般基础情形;情形3和4为具有三年以上安全使用历史的对应情形;情形5为具有安全食用历史;情形6为符合条件的稳定聚合物。
情形6是结构稳定、低生物活性并满足分子量条件的聚合物。
应先根据实际功能确定注册或备案路径,再根据安全使用历史、安全食用历史或聚合物条件选择最能被证据支持的风险情形。
应提供聚合度、平均相对分子质量及其分布的检测方法和结果。
一般应提交皮肤和眼刺激性或腐蚀性试验,并视风险提交皮肤光毒性试验。
当形成聚合物的单体单元相对分子质量小于1000道尔顿,且该单体单元未曾在我国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时,应提交单体单元的已有安全背景信息。
不属于。六种风险情形仍按功能、使用历史、食用历史和聚合物条件划分;纳米原料、较高生物活性属于需要另外标识和评价的原料特征。
情形1至情形5一般需要提交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情形6的一般资料组合未将其列为必交项目,但仍应根据实际风险判断是否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