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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翊合规是国内领先的化妆品注册备案代理申报机构,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普通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备案、新原料备案、原料安全评估等一站式合规服务,40000+成功案例,95%一次通过率,10年行业经验。

注册备案 新原料备案 安全评估 检验检测 特证申报

2026情形6聚合物新原料申报指南:分子量与低聚体证据全解

情形6适用于由共价键连接结构单元形成、数均分子量大于1000道尔顿、低于1000道尔顿低聚体含量少于10%、结构性质稳定且不具有高生物活性的聚合物新原料。本文逐章解读2026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说明聚合物身份、分子量分布、低聚体、单体安全背景、工艺杂质、质量稳定性、第2和第4项毒理、安全评估及技术要求。

2026情形5化妆品新原料申报指南:安全食用历史如何适用

情形5适用于具有充分安全食用历史依据的化妆品新原料,但注册或备案路径仍由实际功能决定。本文逐章解读2026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说明食品身份与加工一致性、权威证据、摄入量换算、化妆品暴露覆盖、来源工艺、组成质量、第2至5项毒理资料、祛斑美白长期人体资料、安全评估及技术要求的完整申报逻辑。

2026情形2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指南:无安全历史原料资料全解

2026年新《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实施后,不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且无充分安全使用或食用历史的新原料通常按情形2备案。企业不仅要准备第1至7项毒理资料,还需完成来源工艺分类、命名、研制报告、组成与结构鉴定、工艺及风险物质、质量标准、三批检测、稳定性和安全评估。本指南逐章说明必交、留档、减免和增项边界。

2026情形1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指南:五类高风险功能资料全解

2026年7月15日起,新《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实施。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新原料应按情形1申请注册。企业需同步完成来源工艺分类、命名与研制报告、组成和结构鉴定、工艺及风险物质、质量标准、三批检测、稳定性、功能依据、毒理试验与安全评估,并确保技术要求与全套资料一致。本指南逐章拆解必交、视情况提交及减免边界。

天然来源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解读:植物动物矿物原料要求与YY/T 10002通则

2026年4月发布的YY/T 10002-2026《化妆品用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将于2027年5月实施,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共同构成天然来源新原料技术框架。本文解读植物、动物、矿物来源新原料的种属鉴定、拉丁学名要求、内源性风险物质分析和特征性成分质控要点。

化学合成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深度解读:技术通则资料要求与质量控制要点

2026年7月15日新修订《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实施后,化学合成新原料仍须按《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提交结构鉴定、杂质分析、质量标准等全套资料。本文解读单一化合物90%含量要求、起始物料与副产物分析、三层稳定性研究安排及毒理学试验机构资质要求,厘清化学合成路径申报要点。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8月1—18日零新增,新规影响开始显现

截至2026年8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公开信息中,8月1—18日化妆品新原料新增备案公示为0条。本文结合第59号公告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分析新旧规则交接、申报路径调整、企业留档和既有数据适用性论证对备案节奏的影响,并结合累计510条备案、79条备案日期超过3年及《目录》Ⅱ6项等数据,观察新规落地后的行业变化。

欧盟化妆品动物试验禁令:原料能否使用与法规依据

截至2026年8月,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的动物试验禁令与市场投放禁令仍同时适用。禁令后做过动物试验的原料并非自动永久禁用,企业必须按试验日期、地点、目的、法规依据及数据是否用于CPSR逐项判断。文章结合第18条、第11条、COM(2013)135、C-592/14及Symrise判例,说明REACH工人和环境测试边界,并给出供应商声明、PIF留档与责任人审查清单。

欧盟美国与中国化妆品监管体制的客观比较及企业合规选择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客观比较欧盟统一法规与成员国执法、美国联邦MoCRA与州成分法及OTC专论、中国全国统一技术规则与新原料全周期管理,分析各自效率和成本;同时讨论欧美开放数据库对中国的启示、中国减负政策的国际借鉴价值,以及台湾地区PIF全面实施可能面对的结构性挑战,避免用单一“严格程度”掩盖制度差异。

CIR、SCCS与中国上市使用数据的适用边界及六步评估法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本文系统区分SCCS、CIR安全结论、中国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证据属性,以身份桥、危害桥和暴露桥解释国际结论能否在中国安全评估中采用,并解析清单Ⅰ/Ⅱ、新原料注册备案、三年安全监测及转入存量目录的监管闭环,说明权威结论与市场使用记录不能机械相加的科学原因。

澳大利亚Retinal监管升级:视黄醛进口为何要评估

2026年7月14日,澳大利亚AICIS公告明确:自6月27日起,Retinal/Retinaldehyde(CAS 116-31-4)用于化妆品等消费品时不再适用豁免或报告类别,进口或制造前须取得评估证书。该要求不自动延伸至Retinol及名录内的Retinol esters。

免动物试验不等于免安全评估:进口备案证据链

2026年进口普通化妆品可能在符合条件时减免毒理学试验报告,但《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的产品安全评估责任并未取消。企业仍需评价全部原料毒理终点、暴露量、杂质、包材、微生物和使用方式,形成可追溯的安全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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