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普通化妆品是否需要SAHPRA注册
2026年9月,南非普通化妆品不能简单套用“SAHPRA产品注册”模式。普通化妆品主要受Foodstuffs, Cosmetics and Disinfectants Act等框架约束,SAHPRA更直接涉及健康产品及可能越界的产品。企业应先以用途、成分、作用机制和广告宣称完成分类,再核对标签、安全与进口要求,避免将治疗性产品错误包装成普通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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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南非普通化妆品不能简单套用“SAHPRA产品注册”模式。普通化妆品主要受Foodstuffs, Cosmetics and Disinfectants Act等框架约束,SAHPRA更直接涉及健康产品及可能越界的产品。企业应先以用途、成分、作用机制和广告宣称完成分类,再核对标签、安全与进口要求,避免将治疗性产品错误包装成普通化妆品。
2026年9月,以色列普通化妆品市场准入已全面转向营销通知制度,传统由卫生部化妆品部门逐品审查并签发许可的服务自2025年4月12日起停止。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先完成Cosmetics Dealers Registry经营者登记,由以色列责任代表通过Cosmetics Portal提交普通通知、欧洲路径通知或平行进口资料,并持续维护ISO 22716声明、质量控制方案、标签和产品安全文件。
2026年8月21日,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自愿电子标签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至9月19日。草案拟允许备案人将部分法定信息转移至电子端,但产品实物标签仍须保留7类核心信息,数字页面还需满足完整、持续可访问等要求。本文梳理现行11项与草案7项的差异,并为出口品牌、进口商、法规、包装和信息技术团队提供可直接执行的标签盘点、系统验证、版本控制及上市准备清单。
2026年7月14日,澳大利亚AICIS公告明确:自6月27日起,Retinal/Retinaldehyde(CAS 116-31-4)用于化妆品等消费品时不再适用豁免或报告类别,进口或制造前须取得评估证书。该要求不自动延伸至Retinol及名录内的Retinol esters。
2026—2027年度澳大利亚AICIS注册已经开放,9月1日后继续商业进口或制造含工业化学品产品的企业须保持有效注册。本年度Level 2至Level 8征费一次性降低90%,企业应按上一财年引入价值确定级别,并把企业注册与逐项原料分类义务分开管理。
2026年7月31日,欧盟Regulation (EU) 2023/1545结束新增香精过敏原要求的新产品投放过渡期。企业必须区分“投放市场”和“市场提供”,按产品首次投放日期、标签版本和库存位置判断是否可继续销售,并同步更新CPSR、PIF及CPNP信息。
2026年8月1日起,加拿大新上市化妆品的香精过敏原个别披露范围扩展至81项,免洗与淋洗产品分别适用0.001%和0.01%阈值。输加企业需同步核对香精声明、英法双语标签及Cosmetic Notification Form,避免标签与通报数据不一致。
2026年FDA已更新Cosmetics Direct以支持化妆品设施双年度续期。制造或加工输美化妆品的境内外设施应判断注册义务、FEI和美国代理信息,核对合同制造场景,并在变更、停业或续期时维护;设施注册不等于GMP认证或FDA批准。
2026年进口化妆品进入越南,应由当地责任企业按卫生部化妆品管理规则提交产品公布资料,并准备符合ACD框架的PIF。制造商授权、自由销售证明、配方、越南语标签和宣称必须相互一致;获得接收号不代表监管已认可全部技术内容。
2026年中国品牌选择欧盟责任人RP时,关键不是取得一个境内地址,而是确认其能否审查CPSR、维护PIF与CPNP、处理不良反应及监管问询。合同授权、数据可访问性、变更响应和退出交接,应在首批产品通报前全部写清。
2026年7月全球化妆品法规密集更新:中国明确安全技术规范衔接安排并公开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韩国细化安全评价制度,加拿大扩大香精过敏原标签要求,美国提出PFAS禁用法案,英国强化通报执法。企业需建立法规动态跟踪机制,提前补齐供应链安全数据。
2022年12月颁布的《化妆品监管现代化法案》(MoCRA)是1938年以来美国化妆品法规的最大变革,首次赋予FDA对化妆品设施注册、产品列名、不良反应报告、安全证实及强制召回等强制权力。本文全面解析MoCRA框架下的注册、列名、标签、GMP及加州附加要求,帮助中国化妆品企业系统掌握美国市场准入规则,规避产品扣留与市场禁入风险。